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新增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为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基销售机构公告
公告标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为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协商一致,决定增加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为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机构地址:[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销售业务范围
张家港农商行作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将负责本基金的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
三、投资者注意事项
1. 投资者可通过张家港农商行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咨询张家港农商行。
2. 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时,请仔细阅读《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时,请确保已充分了解基金的投资策略、费用结构、风险等级等信息,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四、联系方式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内容: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zrcbank.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