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八种费用不得收取!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八种费用不得收取:
1. "商品或服务本身的价格":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对商品或服务本身的价格进行加价。
2. "平台服务费":网络交易平台不得收取平台服务费,即不得向商家或消费者收取与平台服务无关的费用。
3. "交易手续费":网络交易平台不得收取交易手续费,即不得向商家或消费者收取与交易本身无关的费用。
4. "广告费":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强制收取广告费,即不得强制商家或消费者在平台上投放广告。
5. "推广费":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强制收取推广费,即不得强制商家或消费者进行推广。
6. "会员费":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强制收取会员费,即不得强制商家或消费者成为会员。
7. "保证金":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强制收取保证金,即不得强制商家或消费者缴纳保证金。
8. "其他未明示费用":网络交易平台不得收取未明示的费用,即所有收费项目均需在平台上明示。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收费行为,促进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鼓励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更加优质、透明、公平的服务。
相关内容:
《指南》共28条,主要内容包括5个方面:一是明确平台收费要遵循的原则。平台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及平台内经营者经营状况。
二是倡导降低平台内经营者负担。鼓励平台在合法、合理、互惠互利的范围内采取灵活多样的定价策略,对平台内经营者特别是中小商户提供让利或减免扶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减轻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负担
三是强化平台合规自律。要求平台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合规管理组织、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建立不合理收费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收费风险的事前合规审核等机制,提升平台收费合规管理能力。
四是规范平台收费行为。明确平台要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健全收费规则、收费公示等制度机制,严格履行减收、免收费用承诺,审慎评估收取保证金必要性,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开展推广服务,保障平台内经营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明确了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转嫁应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等8种不合理收费行为。
五是加强监督与实施。要求平台及时反馈平台内经营者收费关切,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经过前期调研、座谈,梳理平台收费的热点舆情情况、平台内经营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在《指南》中将平台不合理收费细化为多种具体情形,明确规定了平台不得向平台内经营者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转嫁应当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提供其基础经营数据的费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购买服务或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并收费,利用不合理的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等。从总体上看,判定平台收费是否不合理,可以结合成本、市场供需状况、行业属性、同类平台收费情况等相关因素综合判断。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指南》对保障平台内经营者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鼓励平台采取多种措施降低经营者负担,提供让利或减免扶持,对平台内经营者有关收费问题的关切也要及时予以反馈。未来,随着《指南》的落地实施,将有助于平台企业优化收费合规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构建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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