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家发债主体财报延后披露,地方农商行改革波及成部分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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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家发债主体财报延后交卷,地方农商行改革是部分原因。这种情况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地方农商行改革":地方农商行改革涉及到对原有经营模式的调整,包括股权结构、管理机制、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改革。改革过程中,部分农商行可能需要重新梳理财务数据,导致财报延后交卷。
2. "财务数据核实":为了确保财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部分发债主体可能需要对财务数据进行详细核实。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而导致了财报延后。
3. "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对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越来越严格,部分发债主体可能需要根据新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这也可能导致财报延后。
4. "市场环境":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部分发债主体可能面临经营困难,需要更多时间来调整经营策略和财务状况。
5. "信息不对称":部分发债主体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无法及时获取必要的财务数据,从而影响了财报的编制和披露。
针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和发债主体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沟通协调":监管部门应与发债主体加强沟通,了解其财务状况和改革进展,确保财报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优化监管政策":监管部门应优化监管政策,简化财务报告编制流程,提高财务报告披露效率。
3. "加强信息披露":发债主体应加强信息披露,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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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余纪昕 上海报道

随着年报季结束,一批未能在四月底对去年财报“按期交卷”的发债企业浮出水面。

按照《证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需要“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告”。也就是说,债券发行人最晚应该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交去年财报。

在发债主体向资本市场全面展示最新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这一关键时点上,这些年报披露有所推迟的企业,难免让持有其所发公司债的投资者对其现下基本面变动近况产生一定关切之心。

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截至5月1日,合计有67家发债人公告称,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或是2025年一季度财报。其中,仅去年年报延迟披露的、仅今年一季报延迟披露的,以及年报和一季报双双推迟披露的各类情形均有出现。

主因或为审计环节梗阻

记者梳理发现,年审流程不畅是发债公司年报及一季报“难产”的一大问题所在。

具体来看,审计工作受阻的案例中,既有发债企业或其子公司的年报审计前期的事务所聘用环节“掉链子”的,也有财务数据搜集统计及准确性校验上出现困难的个例。

有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共同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梳理,这批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年报的发债企业中,称审计单位未落实的发债企业超8家。具体理由有“截至目前尚无审计团队和机构愿意接受聘请”、“审计单位招标流标”、“未能就审计费用和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因原审计机构被处罚、解约”等导致年审事务所对象一度缺位的几类情形。

此外,在审计过程中,财务数据搜集有困难或进度不及预期的发债企业也不在少数。给出的原因大多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因种种原因公司整体审计进度落后于原计划,抑或是现承担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内的持续经营状况事项还需开展进一步的核实分析,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选择“延后交卷”。

多家地方农商行因农信系统改革推迟发布财报

值得关注的是,地方农信系统改革亦为本次部分金融机构推迟发布财报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多地农信系统改革有所“提速”,出于中小银行化险、区域金融改革等考虑,银行业兼并重组潮涌起,“减量发展”成趋势,成为了行业抵御风险、筑牢经营基础的关键举措。

有数家地方农商行在4月底发布公告,提到了因相应改革工作导致的财报延迟披露情况: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其所发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省略,债券简称:20长春农商二级01)表示,因本行正根据省农信系统统一规划推进改革工作,无法按时披露财报。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债券简称:22榆树农商行二级资本债01)公告称,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 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报告。因本行正根据省农信系统统一规划推进改革工作,故不能于上述时间内披露。

记者梳理发现,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机构同样在公告中提到此类年报延期发布原因。

需关注部分企业自身经营状况

另一类情形是,发债企业或其子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程序。本批延迟披露财报的发债主体中,超过8家属于此类情况。

由于这些公司经营已陷入停滞或困难,年报延期对市场而言并不算“太过意外”。但重整方案通常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而其债券后续兑付问题仍将受到投资者持续关注。

从个体来看,资产规模较大、债券发行量较高的主体显然更受市场瞩目;此类大型发债主体比中小公司更具备在市场波动下的抗风险能力,并未发生破产情况,但近期经营状况依然有待改善。

具体来看,曾经的汽车经销商"一哥"——广汇汽车和其相关公司,共3家企业在本次推迟2024年年报之列,包括: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简称:22广汇实业MTN002)、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债券简称:广汇转债、汇车退债)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有限,债券简称:24广汇汽车PPN001)。

4月30日广汇汽车发布公告称,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主要原因为,受2024年8月公司于主板退市,汽车行业市场环境及公司流动性紧张等因素交叉影响,公司持续调整店面布局,关停店数量动态变化;公司持续与战略投资者谈判解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问题;部分店面主要岗位人员流失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需要持续把动态变化的因素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同时,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调整审计范围、增加审计程序,公司目前预计已无法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同日,广汇有限在公告中提到,广汇有限受母公司暨公司债券担保人广汇汽车股份主板退市、汽车经销行业市场环境及公司流动性紧张等因素叠加的影响,公司调整店面布局,关停门店数量处于动态变化,部分关停门店主要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度。

就在今年2月,广汇有限首次发生公开债务违约,涉及个券“24广汇汽车PPN001”,彼时涉及违约金额高达10.78亿元,一度引发市场关注的同时,也将汽车经销商行业面临的困境推向台前。

同样受到市场较高关注,并在近期推迟披露2024年财报的还有中航产投和中航产融两家企业。

回顾此前,3月27日,因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中航产融股票及债券自3月28日起停牌。4月23日,中航产融公告称债券摘牌工作的议案未获通过,公司交易所债项于4月24日开市起复牌。

而本次中航产融于4月29日公告称,公司无法在2025 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中航产投则称,公司后续将积极推动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华源证券固收廖志明团队近日指出,中航产融近年来业绩持续下滑,信托业务对整体业绩拖累尤为严重,或为中航产融退市主因。其中,信托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中航信托负责运营,中航信托受房地产行业调整影响,业绩大幅萎缩,且中航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中部分涉房项目的底层资产发生违约行为。在此背景下,中航产融或希望通过股票退市及标债转“非标”(即债券转场外兑付),以减少信息披露、规避负面舆情,从而为后续的风险处置争取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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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01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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