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退还公告,消费者权益保障新举措详解
【质保金退还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现就我司质保金退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还范围
1. 在我司购买商品并已缴纳质保金的客户;
2. 商品在质保期内,经我司检测确认无质量问题;
3. 质保金缴纳时间满规定期限的客户。
二、退还条件
1. 客户需提供购买商品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2. 客户需提供质保金缴纳凭证;
3. 客户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退还流程
1. 客户将上述所需材料提交至我司售后服务部门;
2. 售后服务部门审核客户提交的材料;
3. 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质保金至客户原支付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如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质保金,我司将不予退还;
2. 如客户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我司将不予退还;
3. 如客户提供的发票或收据等材料存在伪造、涂改等情况,我司有权拒绝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xxx-xxxx,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
【公告日期】
相关内容:
请以上贵司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司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办理时,请携带贵司身份证明文件、原合同原件、工程项目验收资料、退还质保金申请函等相关资料至我司(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岗边大道监管服务大楼)。若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贵司自行承担,我司有权以贵司违约为由,不予退还上述费用。
赣州保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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