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XX-XX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托管银行及基金托管部门协商一致,决定对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所持停牌股票进行估值调整。
一、估值调整原因
本基金持有的部分股票因停牌原因无法进行正常交易,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停牌股票进行了估值调整。
二、估值调整方法
公司按照以下方法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调整:
1. 采用最近一次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停牌股票的估值依据; 2. 若停牌股票无最近一次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采用同行业或类似股票的收盘价进行估值; 3. 若无法获得同行业或类似股票的收盘价,则根据公司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进行估值。
三、估值调整结果
经估值调整,本基金所持停牌股票的估值如下:
(此处列出具体股票名称、代码、估值调整后的估值等)
四、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所述估值调整结果已在本基金管理人、托管银行及基金托管部门间进行确认;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所持停牌股票

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13号)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以及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12月5日起对旗下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 股票按照1.65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 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发布于 2025-06-0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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