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办税日历,税务指南与重要截止日期一览
以下是一个大致的2024年7月办税日历,具体日期可能因地区和税种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税务局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7月1日"
-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
"7月5日"
-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
"7月10日"
-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
"7月15日"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
- 失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
- 工伤保险费申报缴纳期
"7月20日"
-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
"7月25日"
-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
"7月31日"
-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
请注意,以上日期仅供参考,具体办税日期可能会有变动。建议您关注当地税务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保按时完成税务申报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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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列通往远方的列车,沿途有很多车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既使不舍也要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佛家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擦肩而过。人生百态,总是要认真走一遍,挥手,也许是下一篇章的序曲。
希望七月的晚风,可以吹来很多夏天的好消息,心随喜乐向阳,笑里全是坦荡,未来光芒万丈!

3日-9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1日-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季计征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收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工会经费代收申报后三日内: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日-22日
按年申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备注:7月20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22日。10日-25日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8日-25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自然人)。备注:7月8日银行批扣,10-25日查询缴费。1日-15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然人)。备注:7月15日批扣。5日-20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然人)。备注:7月15日批扣。1月1日到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4年度车船税7月财税新规:
1、新版《公司法》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公司法自1993年12月29日公布以来,已历经大大小小五次修订或修正。第六次修订于2019年启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并经广泛征求 社会各界意见,修订后的公司法于2023年12月29日正式审议通过,并将于 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公司法共十五章、二百六十六条,较之现行公司法 实际增减、修改超过四分之一,无论是在体例上,还是在股东出资责任与权益 保护、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决议效力、公司登记、公司债券等 规定方面均有较大变化。
2、延续新三板股息红利个税政策
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3、提高港澳进境旅客免税额度
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4、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完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5、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6、进一步加强公募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证监会制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共十九条,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强化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相关合规内控要求;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层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证监会组织行业机构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调整。
7、进一步完善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监管规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责任,界定三道防线的具体范围和职责,压实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责任。《办法》规定了内部控制、业务连续性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业务外包管理等操作风险控制、缓释措施的基本要求,建立操作风险情况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应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等三大基础管理工具以及新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