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再陷调查风波,投资者索赔通道已开启,务必关注这些索赔条件!
锦州港再遭立案调查,投资者索赔通道开启,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条件:
1. 投资时间:投资者需在立案调查期间持有锦州港的股票。具体时间范围以立案调查公告为准。
2. 持股数量:投资者持有锦州港股票的数量应达到一定要求。通常情况下,投资者需持有锦州港股票的数量在1000股以上。
3. 损失认定:投资者在立案调查期间持有的锦州港股票,若因公司违法行为导致股价下跌,投资者可申请索赔。具体损失认定需根据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数量、买入价、卖出价、佣金、印花税等因素进行计算。
4. 索赔时效:投资者需在法定索赔时效内提出索赔申请。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5. 证据准备:投资者在申请索赔时,需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a. 投资者身份证明;
b. 投资锦州港股票的交易记录;
c. 股票买卖时间、价格等交易信息;
d. 公司相关公告、公告日期等证据。
6. 索赔流程:投资者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索赔:
a. 联系律师事务所或证券维权机构;
b. 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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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事件:锦州港因信披违规二次立案,退市风险高悬2025年4月25日,锦州港(600190)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11月2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这是继2023年11月首次因财务造假被立案后,公司再次卷入信披违规风波。若最终查实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强制退市。此外,因2024年年报或遭“无法表示意见”审计,公司还存在被实施*ST(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此次调查直指公司贸易业务真实性。据证监会此前查明,2018年至2021年间,锦州港通过虚构贸易虚增营收86.24亿元、利润1.8亿元,导致四年财报严重失真。虚假陈述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导致股价腰斩(2024年A股跌幅超50%),投资者损失惨重。二、索赔条件解析:哪些投资者有权主张赔偿?法律依据:根据《证券法》第85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如实披露信息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217条明确,虚假陈述最高可处千万罚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适格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投资期间:
- 买入区间: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
- 卖出时点:2023年11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揭露日为2023年11月10日立案公告日)
- 交易凭证:
- 需提供加盖证券公司印章的股票交易流水(涵盖首次买入至查询日全部记录)
- 证券账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 损失关联:
- 需证明股价下跌与虚假陈述存在因果关系,如揭露日后连续跌停等异常波动证据
报名通道:符合条件者可微信搜索“俞强律师”小程序在线登记,律师团队将免费审核材料并代理诉讼(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三、胜诉策略:专业团队如何破解索赔难点?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证券法专家)指出,本案核心在于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的因果关系认定。团队将围绕以下要点展开论证:- 违法事实固定:依托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信披违规行为;
- 损失计算模型: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定投资差额,涵盖佣金、印花税及利息;
- 系统性风险剔除:通过对比行业指数波动,排除大盘下跌等非侵权因素影响。
近期胜诉案例:- 安妮股份(002235):因虚增利润被判赔投资者损失,赔付率超70%;
- 奥瑞德(600666):财务造假案调解结案,投资者获赔数亿元;
- 抚顺特钢:信披违规案示范判决生效,千余名股民获偿。
四、常见法律问答:你的疑惑,专业解答Q1:已卖出股票还能索赔吗?
A:只要在2023年11月1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即使现已清仓,仍可主张赔偿。关键在于揭露日后的持股状态。Q2:融资融券账户如何操作?
A: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均属证券交易范畴,需提供信用账户对账单。亏损计算方式与普通账户一致,但需单独标注信用交易记录。Q3:公司若退市是否影响索赔?
A:退市不影响诉讼程序,但可能延长审理周期。建议尽早立案以锁定赔付主体。五、风险提示与时效警示风险提示:案件结果取决于证据充分性及法院认定,本文分析不构成承诺。
诉讼时效:2024年11月2日立案,剩余维权期580天(截止2027年11月2日)。六、锦州港基本信息锦州港(600190)是东北重要枢纽港,拥有27个万吨级泊位,年吞吐量超亿吨,主营油品、粮食等大宗商品贸易。2023年因财务造假被立案调查,2024年贸易纠纷涉案金额达21.71亿元,全年预亏超21亿元。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法院裁判文书。互动话题:您是否持有锦州港股票?欢迎留言分享投资经历,获取定制化维权方案!(注: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律师费为胜诉后按比例收取)法条援引:- 《证券法》第85条、第217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0条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

- 买入区间: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
- 卖出时点:2023年11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揭露日为2023年11月10日立案公告日)
- 需提供加盖证券公司印章的股票交易流水(涵盖首次买入至查询日全部记录)
- 证券账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 需证明股价下跌与虚假陈述存在因果关系,如揭露日后连续跌停等异常波动证据
- 违法事实固定:依托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信披违规行为;
- 损失计算模型: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定投资差额,涵盖佣金、印花税及利息;
- 系统性风险剔除:通过对比行业指数波动,排除大盘下跌等非侵权因素影响。
- 安妮股份(002235):因虚增利润被判赔投资者损失,赔付率超70%;
- 奥瑞德(600666):财务造假案调解结案,投资者获赔数亿元;
- 抚顺特钢:信披违规案示范判决生效,千余名股民获偿。
四、常见法律问答:你的疑惑,专业解答Q1:已卖出股票还能索赔吗?
A:只要在2023年11月1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即使现已清仓,仍可主张赔偿。关键在于揭露日后的持股状态。Q2:融资融券账户如何操作?
A: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均属证券交易范畴,需提供信用账户对账单。亏损计算方式与普通账户一致,但需单独标注信用交易记录。Q3:公司若退市是否影响索赔?
A:退市不影响诉讼程序,但可能延长审理周期。建议尽早立案以锁定赔付主体。五、风险提示与时效警示风险提示:案件结果取决于证据充分性及法院认定,本文分析不构成承诺。
诉讼时效:2024年11月2日立案,剩余维权期580天(截止2027年11月2日)。六、锦州港基本信息锦州港(600190)是东北重要枢纽港,拥有27个万吨级泊位,年吞吐量超亿吨,主营油品、粮食等大宗商品贸易。2023年因财务造假被立案调查,2024年贸易纠纷涉案金额达21.71亿元,全年预亏超21亿元。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法院裁判文书。互动话题:您是否持有锦州港股票?欢迎留言分享投资经历,获取定制化维权方案!(注: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律师费为胜诉后按比例收取)法条援引:- 《证券法》第85条、第217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0条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

诉讼时效:2024年11月2日立案,剩余维权期580天(截止2027年11月2日)。
六、锦州港基本信息锦州港(600190)是东北重要枢纽港,拥有27个万吨级泊位,年吞吐量超亿吨,主营油品、粮食等大宗商品贸易。2023年因财务造假被立案调查,2024年贸易纠纷涉案金额达21.71亿元,全年预亏超21亿元。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法院裁判文书。互动话题:您是否持有锦州港股票?欢迎留言分享投资经历,获取定制化维权方案!(注: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律师费为胜诉后按比例收取)法条援引:- 《证券法》第85条、第217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0条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

- 《证券法》第85条、第217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0条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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