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零距离(六),重点群体税收减免办理攻略指南
服务零距离 | (六)重点群体税收减免办理指南
一、适用对象
重点群体税收减免政策适用于以下群体:
1. 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
2. 符合国家规定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3. 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重点群体。
二、减免税政策内容
1. 减免税项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 减免税幅度:根据不同税种和不同群体的具体情况,减免税幅度有所不同。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1)申请人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退役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等);
-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税务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 税务机关审核
(1)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
(2)对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出具减免税通知书。
3. 纳税申报
(1)纳税人按照减免税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4. 税款缴纳
(1)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审核后的纳税申报结果,足额缴纳应纳税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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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申报方式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电子税务局,现场是指办税服务厅。申报时间
执行各税种申报时间。申报材料
无需报送资料,享受相应优惠对应资料留存备查。办理程序
免申即享。责任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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