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公告日期:[公告日期]"
尊敬的股东及投资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会议召开日期]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1.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董事会成员[姓名]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姓名]等[人数]位同志为公司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 新当选的董事名单如下:
- 董事长:[姓名]
- 副董事长:[姓名]
-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1.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监事会成员[姓名]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2.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姓名]等[人数]位同志为公司
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0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届已满,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阅,并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后,将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提名林立、潘宁、李葛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齐大宏、米旭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5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届已满,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股东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推荐张则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推荐钟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此外,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由李畅女士出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李畅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任期为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等监管要求,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符合任职要求。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金融学博士,会计师。林立先生1979年11月至1983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河源紫金县支行信贷员;1983年3月至1984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河源紫金县支行会计;1984年10月至1985年9月任深圳市中华贸易公司财务部经理;1985年9月至1993年5月任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会计科长;1993年5月至1994年10月任中国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行长;1994年10月至1995年4月任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总稽核;199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6月起担任华林有限董事;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起担任华林有限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圳市航天立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办理注销中)董事。
截止目前,林立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740,397,076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立先生与董事潘宁女士系夫妻关系,与监事钟纳先生系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潘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潘宁女士2009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东兴证券投资银行部、国联证券投资银行部;2011年5月至2014年7月先后担任华英证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风控官;2014年8月起担任华林有限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起担任华林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潘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董事林立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李葛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李葛卫先生1989年7月至1991年12月任职于甘肃省刘化总厂总工办;1993年8月至1996年9月,任西安福帝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10月至1999年6月,任神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北京中嘉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4月至2004年2月,任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常务副总裁;2003年6月至今,任香港新世界策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担任华林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藏林芝新策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开示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天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云南国一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北电视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余永向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兰大英才信息咨询中心执行董事兼经理,西藏林芝正源策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宏赛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航天新世界(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弘成立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晨光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正源策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葛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齐大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齐大宏先生1989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大连理工大学审计处职员;1994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大连北方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天健)评估部部长;1999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大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7年1月起任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董事;2008年5月起任联合创业担保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3月起任华林证券独立董事。曾任申万宏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大连立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中鼎浩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大连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基业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则宏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齐大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米旭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米旭明先生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任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技术员;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深圳大学讲师;2007年11月至2009年10月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2009年12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副教授;2012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英国埃克塞特大学(University of Exeter)会计系访问学者。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学副教授。
截至目前,米旭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1、钟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钟纳先生1973年11月至1979年9月任职于紫金县古竹公社水东知青农场;1981年7月至1985年1月任职于紫金县农业局;1985年1月至1992年5月任深圳市罗湖区物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5月至1995年8月任肇庆市恒进电子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8月至2001年5月任深圳市顺凌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4月起任华林有限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西藏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办理注销中)董事。
截至目前,钟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董事林立先生希表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张则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张则胜先生1995年7月至1999年8月任深圳市英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1月起任华林有限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西藏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则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李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李畅女士1994年7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江苏省南京市农行城北支行;1999年12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职员、营业部财务经理、清算托管部、资金部职员;2009年3月起就职于华林有限,2009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华林有限运营部职员;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华林有限融资融券部职员;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华林有限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今任华林有限证券金融部副总经理兼信用交易部总经理;2014年7月起任华林有限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证券金融部副总经理兼信用交易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