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重拳出击,宣判特大电信诈骗案,3名主犯获刑13年以上

重庆法院重拳出击,宣判特大电信诈骗案,3名主犯获刑13年以上"/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主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以上。
该案涉及全国多个省份,诈骗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陈某、王某、李某等人结伙,通过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身份,利用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
在作案过程中,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购买手机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有人负责寻找诈骗对象,有人负责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实施诈骗。该团伙共诈骗了全国多地受害者数百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的成功判决,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决心,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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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社重庆6月9日电(记者周闻韬)冒充银行客服人员骗取上千名被害人个人信息消费提现,涉案金额达748万余元。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3名主犯赖某、谢某、林某均被判处1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同案35名被告人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赖某、谢某、林某组织招募35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致使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等地1000余名被害人持有的银行卡“被消费”4500余次,涉案金额达748万余元。

在具体实施诈骗过程中,被告人首先通过“伪基站”冒充某银行客服号码,向部分省市不特定人员发送以“信用卡提升额度”为名的诈骗短信,随后冒充银行客服人员要求被害人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在截获上述信息后,该诈骗团伙通过在网络购物平台购买游戏点券,由“券商”收售点券,并安排“提手”负责提供银行账户并将犯罪所得提现,从而将被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予以转移。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犯罪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发送诈骗短信诱使被害人拨打电话,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发布于 2025-06-0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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