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家长力荐“股神”,杭州退休老师倾注百万,两天狂赚10万,后续却……

热心家长力荐“股神”,杭州退休老师倾注百万,两天狂赚10万,后续却……"/

这个情况听起来像是一个典型的投资骗局。以下是对这个事件的简要分析:
1. "热心家长推荐":通常情况下,投资建议应该谨慎对待,尤其是来自非专业投资顾问的推荐。家长可能出于好意,但并不一定具备专业的投资知识。
2. "两天赚了10万":这样的高回报率在股市中是非常罕见的,几乎可以肯定是不真实的。股市投资通常伴随着风险,短期内获得如此高的收益几乎是不可能的。
3. "退休老师凑足100万":这位退休老师可能因为对“股神”的信任,或者对快速赚钱的渴望,而投入了大量的个人积蓄。
4. "结果……":从描述来看,这位老师可能遭遇了投资骗局,损失了100万元。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 - "虚假信息":推荐的“股神”可能是虚构的,或者其投资策略是欺诈性的。 - "诈骗行为":可能存在诈骗分子利用投资者的贪婪和缺乏经验,诱导他们进行高风险投资。 - "市场操纵":有些诈骗者可能通过操纵市场来制造虚假的盈利机会。
为了防止类似的诈骗事件,以下是一些预防措施: - "谨慎对待投资建议":不要轻信非专业投资顾问的推荐,尤其是那些承诺高额回报的。 - "进行充分研究":在投资前,应该对投资对象和市场进行充分的研究。 - "避免高回报承诺":

相关内容:

来源:钱江晚报

余老师是杭州某中学退休老师,周丽的女儿刚读高中。平时,周丽因为女儿的学习问题经常向余老师请教,双方逐渐熟悉起来。

余老师万万没想到,在这样的关系中,周丽居然会对自己下黑手。

图文无关,图源视觉中国

热心家长推荐“股神”

2017年9月,周丽在与余老师的微信聊天过程中,透露她的朋友李超会炒股赚钱,一月收益达19%。

又一日,周丽闲聊中说道“两天赚了10万,昨天的股他给我卖早了,气死了。”余老师看到这情况,不禁心动,也想投资。“李超我不熟悉,钱就由你转给他,让他帮忙操作”。

周丽给了余老师账号,爽快地答应:“和我的钱一起放李超那里,放心好了,就当借给我了”,“我们就约定一下,每月给你10%,即使没赚到也给你,如果本金要提前拿走,最好提前一个月说”。

同年10月15日,余老师取了积蓄又另借了钱,凑足100万元,转账给了周丽。

钱一过去,各种投资不利的消息就传来了。

“股神”消失

2018年1月开始,“股神”居然消失了,周丽说她也联系不上李超了。

事情一直拖到2019年11月,余老师百般无奈下只好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为由把周丽告到了法院。

周丽在法庭上喊冤:“我委托李超炒股,是因为他炒股给我赚了钱。出于有财大家一起发的想法,将情况告诉了余老师。我和余老师也只是一般朋友关系,不可能保证他本金和收益,不能把微信聊天中的一两句玩笑话,当作正式的承诺。况且,我也出资了80万元,让李超炒股,也都亏损了。”

法院:违反诚信原则,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偿还本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丽在收到余老师炒股款的当日,将该100万元款项转入了案外人“金虎”名下。此外,通过浙江法院审判信息系统关联案件查询,发现周丽负债累累,向其他人借款多笔共计220余万元。

法院认为,周丽以每月10%的高额收益回报为诱饵,通过所谓“居间”介绍余老师委托李超进行股票投资理财为手段,使余老师向其转账100万元。事后,周丽又以李超

操股亏损及已向余老师出具借条为由,要求余老师自行承担亏损风险或向李超主张民事权利,周丽的行为有违民事活动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

首先,周丽在收到余老师100万元的当日转账给了“金虎”,而非李超。其次,在周丽未向余老师披露其款项已进入专用账户从而“特定化”的情况下,余老师也无法知悉其投资款是盈利或亏损。最后,正是基于周丽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对余老师的高额回报承诺,余老师才将100万元款项交给周丽。周丽高额回报承诺是为了达到取得余老师的资金所有权的目的,而非周丽所说的出于“玩笑”。

余老师与周丽发生委托理财法律关系,周丽未依约将款项交李超操作,余老师有权解除合同,周丽应返还余老师100万元本金。余老师主张按月利率2%赔偿履行利益损失,从利益衡量角度分析,未超过周丽可预见的损失,法院予以支持。

(余老师、周丽均系化名)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滨法

发布于 2025-06-08 19:00
收藏
1
上一篇:大二炒股奇才蜕变为850亿账面财富的股神导师 下一篇:揭秘国内最佳券商,谁用过,谁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