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新规,明确ST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对于ST股票(即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进行了明确。根据相关规定,ST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为:
1. "ST股票的正常交易期间":涨跌幅限制为5%。
2. "ST股票的首次交易日期":涨跌幅限制同样为5%。
3. "ST股票的复牌交易日期":涨跌幅限制为10%。
需要注意的是,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仅限于正常交易期间和首次交易日期,在复牌交易日期则有所放宽。此外,如果ST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则其涨跌幅限制同样为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上交所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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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股风险警示板股票(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A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1元人民币。
二、B股风险警示板股票(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B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01美元。
三、A股风险警示板股票的申报价格最低为0.01元人民币,B股风险警示板股票的申报价格最低为0.00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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