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成功,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成功,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公告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XXX号
【公告日期】2023年X月X日
尊敬的股东及广大投资者: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XXX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予以核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人民币XX亿元(含XX亿元)。
2.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投资者。
3. 发行价格: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基准,由发行对象与公司协商确定。
4. 发行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方式。
5. 发行时间: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二、核准批复的主要内容
1. 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XX亿元股票。
2. 公司应当自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和相关规定,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法、合规。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风险

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686号,以下简称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31,021,60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516072

电子邮箱:cczqir@cgws.com

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6451568

电子邮箱:ecm@csc.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发布于 2025-06-09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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