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赣州市赣县区供电分公司发布连续六个月不用电用户销户及余额退还公告
【公告】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市赣县区供电分公司
关于连续六个月不用电用户销户及销户账户余额退还的公告
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电力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关于连续六个月不用电用户销户及销户账户余额退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户对象
1. 在我司供电区域内,连续六个月(按自然月计算)未使用电力的用户;
2. 已办理暂停用电手续,但连续六个月未恢复用电的用户。
二、销户流程
1. 用户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用电合同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销户手续;
2. 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将核实用户用电情况,确认符合销户条件后,办理销户手续;
3. 办理销户手续后,用户需将用电设备拆除,确保用电设施安全。
三、销户账户余额退还
1. 用户办理销户手续后,我司将对用户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 核对无误后,我司将退还用户账户余额至用户提供的银行账户;
3. 退还金额将扣除用户欠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1. 请用户在办理销户手续前,确保已结清所有电费和违约金;
2. 办理销户手续后,如需恢复用电,需重新办理开户
相关内容:
尊敬的用电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供用电秩序,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发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公司经系统及现场核实,对用户因用户地址拆迁,用电主体消失、受电设备设施拆除或用电设备长期故障未修复等原因,已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未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用电人也无法联系或已办销户,但仍存在电费余额的用户,现于2024年11月9日予以公示。用户知晓本公告后,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资料至我公司营业厅办理销户或恢复正常用电。对于销户账户还有余额的,请及时办理余额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上述用户进行销户处理。用户后续如有用电需求,须按照相关规定至我公司办理新装用电业务。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
梅林供电所:0797-4646222 高新供电所:0797-4622655
茅店供电所:0797-4622555 江口供电所:0797-4622565
江口供电所(吉埠站):0797-4622567
南塘供电所:0797-4622575 田村供电所:0797-4622585大田供电所:0797-4622595 大埠供电所:0797-4622687
韩坊供电所:0797-4622695 王母渡供电所:0797-4622685
五云供电所:0797-4622505 沙地供电所:0797-4622515
储潭供电所:0797-4622525 湖江供电所:0797-4622535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市赣县区供电分公司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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