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新规,旗下开放式基金调整申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
以下是一个假设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模板,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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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着持续优化投资者服务体验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3年X月X日起,对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内容
1. "开放式基金申购最低金额限制":
- 原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为人民币XX元;
- 调整后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为人民币XX元。
2. "开放式基金定投最低金额限制":
- 原定投最低金额限制为人民币XX元;
- 调整后定投最低金额限制为人民币XX元。
二、调整原因
此次调整旨在降低投资者的申购和定投门槛,使更多投资者能够便捷地参与到基金投资中来,分享市场发展的成果。
三、实施时间
自2023年X月X日起,新申购和定投的投资者将按照调整后的最低金额限制执行。
四、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所涉及的具体基金产品名单详见附件;
2. 调整后的最低金额限制仅适用于新申购和定投业务,不影响已持有基金
相关内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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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内容
1.调整后,以上基金产品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含中银基金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等)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基金定投起点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最少追加金额为10元人民币(有关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调整仅已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适用)。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办理申购和追加申购基金不适用于本规定。
2.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者转换入,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