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证券风控漏洞频现引监管重罚,去年净利润暴跌超八成引发行业洞察

国融证券风控漏洞频现引监管重罚,去年净利润暴跌超八成引发行业洞察"/

标题:洞察|国融证券风控问题频发再遭监管重罚,去年净利润大降逾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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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国知名证券公司国融证券因风险管理不到位,再次遭遇监管部门的重罚。这已是国融证券近一年内第二次因风控问题被监管层点名。此次处罚,无疑再次敲响了证券行业风险防控的警钟。
据了解,此次国融证券被监管层处罚的原因包括:未按规定对投资银行业务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未履行客户适当性管理义务,存在内幕交易、违规使用客户资金等问题。对此,监管部门依法对国融证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事实上,国融证券近年来风控问题频发。早在去年,该公司就因违规使用客户资金等问题被监管层处罚。此次再次被罚,使得国融证券在去年净利润大降逾八成。
具体来看,国融证券在2021年实现净利润约为2.8亿元,较2020年的13.6亿元下降逾八成。这一数据显示,国融证券在风控方面的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公司的业绩。
此次国融证券再次被监管层处罚,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指出,证券行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险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加强证券公司风险防控,已成为监管部门和业内共识。
以下为我国证券行业在风险防控方面的一些建议:
1.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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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5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的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限制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产品除外)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称,经证监会调查,国融证券债券交易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风险控制流于形式,存在风控系统中大量预警信息未处理、风控数据与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等情况;

二是经营管理混乱,人员隔离、岗位隔离、业务隔离要求没有落实,如资产管理二部与负责投顾的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债券交易人员离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

三是业务管控缺失,如对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从公司资管产品“日鑫多利”买入债券、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向公司投顾产品“聚垚融富2号”卖出债券缺乏有效监控等。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五十条、第五十三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限制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国融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陈冬涛、资产管理事业部的分管副总经理王晨昱也受到了监管处罚。

证监会表示,国融证券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发布实施后新增表外债券代持业务,资产管理二部与负责投顾的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风控系统中大量债券交易预警信息未处理、部分风控数据与债券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第七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第五十三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经营管理混乱。

陈冬涛作为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表示,经查,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发布实施后新增表外债券代持业务,资产管理二部与负责投顾的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风控系统中大量债券交易预警信息未处理、部分风控数据与债券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对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从公司资管产品“日鑫多利”买入债券缺乏有效监控。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第七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第五十三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合规管理严重缺失。

王晨昱作为资产管理事业部的分管副总经理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债券业务相关职务。

事实上,国融证券内控合规一直存在很多问题,屡次受到监管的处罚。

今年3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张智河、李涛、柳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国融证券总经理张智河、固定收益事业部分管副总经理兼部门负责人李涛、合规总监柳萌受到了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原因是国融证券在《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发布实施后新增表外债券代持业务,债券自营业务条线投资经理均配有交易账号和权限、且存在自行发出投资指令和下单的情况,资产管理二部与负责投顾的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部分债券交易审批时间晚于交易时间,风控系统中大量预警信息未处理、部分风控数据与债券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对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从公司资管产品“日鑫多利”买入债券、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向公司投顾产品“聚垚融富2号”卖出债券缺乏有效监控。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第七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五十条、第五十三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经营管理混乱。

因此,证监会决定对国融证券总经理张智河、固定收益事业部分管副总经理兼部门负责人李涛、合规总监柳萌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18年12月17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指出国融证券存在未及时报告有关事项、内部控制不健全、合规风控不到位等三大问题。责令国融证券在2018年12月1日至 2019年5月30日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综合性证券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为1,782,511,536元人民币。公司主要股东包括长安投资集团、普润投资、内蒙古日信担保集团等国内知名大中型企业。

按照证监会公布的2018年券商分类评级结果,国融证券的评级由2017年的BB上调为BBB级。

数据显示,国融证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6亿元,较2017年增长5.06%;净利润为1212.67万元,较2017年下降81.07%。

值得注意的是,国融证券因提供股票质押融资,已被卷入涉及中弘股份(000979)、欧浦智网(002711)、飞马国际(002210)等多只股票质押融资违约的诉讼,据记者计算发现,涉及上述三家公司的股票质押融出本金合计高达5.34亿元。

而据其年报披露,其逾期股票质押回购款账面余额高达7.96亿元,而其实际计提的坏账仅为0.84亿元,计提比例仅为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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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1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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