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首席法律顾问视角下先予执行权的运用与保障
全过程首席法律顾问在执行过程中拥有先予执行权,这是指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当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某些财产或权利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或权利被侵害时,首席法律顾问可以依法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以下是全过程首席法律顾问先予执行权的相关内容:
1. 先予执行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已经发生,且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2)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财产或权利存在被侵害、灭失或者无法恢复的风险;
(3)申请先予执行的财产或权利具有紧迫性,不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将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
2. 先予执行的程序:
(1)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2)法院或仲裁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3)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3. 先予执行的执行:
(1)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先予执行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执行人;
(2)被执行人应当依法履行先予执行的义务;
(3)被执行人不履行先予执行的义务,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 先予执行的终止:
(1)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到解决
相关内容:
【摘要】平台提问#一个律师最重要的能力是什么?#
我论证《个人本性,处理家事纠纷的协议执行》是做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委托诉讼代理人违背了这一点,终生一事无成。
我指出《全过程首席法律顾问先予执行权》是做职业律师的终生最高境界,是镇妖除魔的权力。下面,我通过连环套案的破解问题,论证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与律师的最高权力境界。
一、家事纠纷案例示范1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双方必须落实执行措施。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探望权纠纷】原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达成协议执行措施:
1、谁主张的权利?谁举证!
一先予执行人:
①离婚后,李某某说:李某某是小孩李某宇的[亲生父亲]?
②请被执行人李某某先出示一审玉州区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李某某有探望小孩李某宇的权利。
2、2002年2月1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玉中民终字第2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原文:
李某某放弃对李某宇的探望权。
3、今天,已经是2025年4月21日,距离2002年2月1日,已经用去了23周年2个月20日。
请被执行人李某某及其的任何委托代理人先出示,“离婚一审”玉州区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离婚后,被执行人李某某有探望小孩李某宇的权利。
4、先予执行人朱伟某珍主张:
被执行人李某某及其的任何委托代理人没有“离婚一审”玉州区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执行人李某某有探望小孩李某宇的权利。
①被执行人李某某就不是小孩李某宇的【婚生父亲】。
②被执行人李某某与先予执行人朱某珍离婚后,【婚生父亲】自行消除。
(三)被执行人李某某男人主张:男人李某某是小孩李某宇的【亲生父亲】!
先予执行人朱伟某珍反驳:
1、请男人李某某先出示:
男人李某某怀孕生育个小孩李某宇的生育记录。
2、你男人李某某生不出小孩李某宇,就不是【亲生父亲】。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先予执行裁决书》,父母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包括:
1、生活费;
2、教育费;
3、医疗费;
①男人李某某怀孕生育小孩李某宇的义务,是支付医疗费。
②男人李某某要认领小孩李某宇为儿子?
4、先予执行被执行人男人李某某支付《DNA司法亲子鉴定费》。
①《血型检验报告》显示
被执行人男人李某某A型血。
一小孩李某宇B型血。
一检验结果:
A型血男人生不出B型血儿子。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本院认为,
1、B型血小孩的【非婚生父】是B型血男人李某伟。
2、被执行人A型血男人李某某不是【B型血非婚生父】李某伟。
3、B型血小孩找A型血男人李某某要生活费,没有得到A型血男人李某某同意,本院不支持。
(六)执业医生招揽生意广告词
1、这里还有《DNA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准确率99.9999%。
2、A型血男人李某某可以先交清“DNA司法亲子鉴定费8600亿元”。
3、《DNA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只要得到女方签字承认合法有效!准确率就是100%。
二、预告节目
案例连续剧示范2
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