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启动,把握申请指南,开启科研新征程
2023年东莞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以下是关于申报的一些基本信息和指南:
"申报时间":
具体的申报开始和截止时间可能会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有所变动,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
"申报对象":
通常情况下,申报对象包括已在东莞市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或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资助类型":
东莞市博士后资助资金可能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
2.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
3. 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资助
4. 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资助
"申报条件":
具体的申报条件会根据不同类型的资助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 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在东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或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 研究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
- 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简历
- 博士后研究项目计划书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或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证明材料
- 相关科研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1. 查阅官方发布的申报指南,了解具体要求和
相关内容:
23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1号,下称《办法》)文件规定,2023年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进行申报,南方+东莞人社频道整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按规定程序办理资助申请。受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对各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并发挥最大效益。
二、申报对象
本市辖区内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下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下称“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下称“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下称“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公共实验室、服务于博士后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机构)以及其他引进博士后的企事业单位(机构)。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dghrss.dg.gov.cn/jsrc/),填写好博士后资助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整理汇总纸质申报材料,并报送东莞市优才中心(设于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内,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优才中心窗口)。松山湖博士后工作站分站需松山湖博士后工作站总站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5日内提交纸质材料(可通过上门或邮寄方式提交)。
各单位应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视申报情况不定期完成后续受理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等程序。在本年度预算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未拨付资金将顺延至明年拨付。
五、资助内容及要求
(一)建站资助。市财政对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给予建站资助,在批复首名博士后入站后接受申请。
(二)进站资助。市财政对新进站的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进站资助。分别在博士后人员开题考核及中期考核合格后接受申请,按年度拨付资助资金,用于博士后生活补贴。
(三)特约研究员资助。市财政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特约研究员给予特约研究员资助,主要用于科研经费和生活补贴等支出。
(四)学术交流资助。市财政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或开展学习、做访问学者等短期进修的在站博士后、特约研究员,给予定额补助,凭有关学术交流凭证及费用票据申报。
(五)探亲补助。市财政对设站单位从优秀外籍博士和留学博士中招收的、主要家庭成员在国(境)外居住的博士后人员和特约研究员,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一次探亲补助,据实报销,主要用于其本人的交通费支出。
(六)出站资助。市财政对出站后选择来(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或在莞自主创业的博士后),给予接收单位(或所创办企业)出站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的生活补贴。其中在莞创业是指由博士后以自然人身份作为第一大股东开设企业,直接持股30%以上,企业实缴资本额200万元以上,且特色人才以自然人身份实缴资本60万元以上。
(七)配套资助。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市财政按1:1给予配套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按“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确定。
(八)奖励资助。市财政对获得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优秀等次的设站单位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表彰奖励的设站单位和人员给予1:1配套奖励。对主动为东莞市设站单位推荐并成功招收博士后人员的人才机构给予奖励资助。
(九)公共实验室启动资助。市财政对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的博士后公共实验室(研究中心)启动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平台管理服务、设备仪器购置或租赁、科研软件购置、实验测试、导师指导等相关工作经费。
六、其他事项
东莞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材料须知和博士后资助资金网上申报指南请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dghrss.dg.gov.cn/jsrc/)查看,或致电东莞市优才中心(电话:2283552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22836667)咨询。在网上申报时若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18998051103。
附:博士后资助资金网上申报指南
一、建站(基地)资助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建站(基地)资助”;

第二步:在建站资助申请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如:图2)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请点击“保存”按钮;(如:图3)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输入框要填写完整;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选择经办人,联系电话会显示,如果没有经办人可选,请先到单位信息添加工作人员资料;批准建站时间是填写单位资料时的必填项;

第四步:在建站资助申请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二、进站资助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博士后人员进站资助”;

第二步:在进站资助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请点击“保存”;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输入框要填写完整;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选择经办人,联系电话会显示,如果没有经办人可选,请先到单位信息添加工作人员资料;以“进站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前进站的以旧政策的资助(每年15万),2021年1月1日(含)以新政策的标准资助(每年20万)。

第四步:在进站资助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三、特约研究员资助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特约研究员聘任岗位资助”;

第二步:在特约研究员聘任岗位资助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请点击“保存”按钮。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输入框要填写完整;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选择经办人,联系电话会显示,如果没有经办人可选,请先到单位信息添加工作人员资料;申请资助金额,最多三年,每年5万;

第四步:在特约研究员资助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四、学术交流补助申请表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学术交流补助”;

第二步:在学术交流补助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请点击“保存”;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输入框要填写完整;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选择经办人,联系电话会显示,如果没有经办人可选,请先到单位信息添加工作人员资料;学术交流地点:选择国内,申请资助金额固定为6000元,选择国外固定为12000元。


第四步:在学术交流补助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五、探亲补助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外籍(留学)博士后探亲补助”;

第二步:在探亲补助申请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请点击“保存”;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
输入框要填写完整;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选择经办人,联系电话会显示,如果没有经办人可选,请先到单位信息添加工作人员资料;主要家庭成员,可以只填一个;


第四步:在探亲补助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六、出站资助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出站资助”;

第二步:在出站资助申请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点击“保存”;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
输入框要填写完整;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选择经办人,联系电话会显示,如果没有经办人可选,请先到单位信息添加工作人员资料;


第四步:在出站资助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七、项目配套资助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博士后项目配套资助”;

第二步:在项目配套资助申请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点击“保存”;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
输入框要填写完整;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

第四步:在项目配套资助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八、配套奖励资助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博士后配套奖励”;

第二步:在配套奖励申请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请点击“保存”;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
输入框要填写完整;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获取项目名称,当选择了第一项时,配套奖励金额固定为“100000”;选择第二和第三项时,获取资助金额填多少,申请配套奖励金额就变为多少。


第四步:在配套奖励资助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九、引才奖励资助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博士后引才奖励”;

第二步:在引才奖励申请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点击“保存”;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
输入框都要填写完;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选择进站单位名称,每一份申请表对应一家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实践基地;进站人员较多,可以点添加多条人员信息;

第四步:在引才奖励资助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十、公共实验室资助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博士后公共实验室资助”;

第二步:在公共实验室资助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点击“保存”;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
输入框都要填写完;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要输入正确;

第四步:在公共实验室资助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十一、博士后工作平台绩效情况调查表
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中“单位服务”→“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申请”→“博士后工作平台绩效情况调查表”;

第二步:在调查列表,点击“新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资料;

第三步:填写好资料,点击“保存”;
注意:填写资助申请表之前,先完善单位的相关信息。
输入框,如果数量为空可以不填写。


第四步:在调查列表,如果确认填写资料无误,请点击“送审”;如果要修改,点击“编辑”,进入编辑页面完善好资料,要点“保存”,再“送审”。

【记者】龚名扬
【作者】 龚名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