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苍南县气象局信息化安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苍南县气象局信息化安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苍南县气象局信息化安全设备项目
一、招标条件
1. 招标项目名称:苍南县气象局信息化安全设备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编号] 3. 招标人:苍南县气象局 4.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5.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范围:苍南县气象局信息化安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7.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说明]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时间] 10.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 1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2.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13.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苍南县气象局 2.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说明] 3.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审计系统、漏洞扫描系统等信息化安全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相关内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气象局就信息化安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C2017035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信息化安全设备

1

11.3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8-17至2017-08-2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二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二

.开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至五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机构介绍、报名登记表;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3.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如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凭系统打印“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参与投标。首次网上报名,需在苍南政府采购企业诚信库注册入库,具体详见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cnztb.com.cn/TPFront/)。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5.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仍可以允许其获取和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6.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7.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第六章评标原则及方法”。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605

传真:057768708605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二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气象局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3757885007

传真:1375788500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

发布于 2025-06-14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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