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浙江女首富巨额诉讼一审落槌,西南证券案判决赔偿9.3亿”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西南证券与浙江女首富之间的巨额诉讼已经有一审判决结果。以下是可能的新闻报道摘要:
---
"标题:" 西南证券巨额诉讼一审判决:前浙江女首富被判赔偿9.3亿元
"正文:"
近日,一起涉及西南证券的巨额诉讼案件有了新进展。法院一审宣判,前浙江女首富因涉及相关纠纷,被判赔偿西南证券9.3亿元人民币。
该案件起源于西南证券与该女首富及其关联企业在金融交易中的纠纷。经过长时间的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前浙江女首富的行为构成违约,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次判决对于西南证券而言是一大利好,将有助于缓解公司因该案件而产生的财务压力。同时,此案也引起了市场对于金融交易风险和法律责任的关注。
目前,双方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均有上诉的权利。案件的具体细节和后续进展将继续受到公众的关注。
---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您提供的信息构建的新闻报道摘要,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案件细节和判决结果应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内容:
法院确认西南证券对新光集团享有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合计9.3亿元债权,并对新光集团质押的1.75亿股新光圆成(现ST新光,002147)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6年5月9日,新光集团与西南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新光集团三次向西南证券质押ST新光股票,累计质押2.02亿股,累计融入资金10亿元。
根据约定,购回期限为3年,购回年利率为6.9%,违约金率为每日千分之一。
2017年10月11日,新光集团购回了部分股票,购回金额为2亿元左右,其中包括本金2亿元,利息79万余元。
2018年9月20日,新光集团并未按照约定支付融资本金的利息。西南证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按照该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2018年11月16日代表该资管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新光集团就新光圆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
2018年11月1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受理, 后续该案移送至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诉讼中,西南证券并未按照千分之一的标准,而是选择以17.1%的标准求偿,在与6.9%的利息合并计算后,刚好符合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24%的支持标准。
本次,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17%违约金获法院支持,西南证券对被告新光集团享有本金8亿元、利息4722.67万元、违约金8246万元,合计9.3亿元的债权。另外,西南证券并对新光集团质押的1.75亿股新光圆成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
但西南证券也表示,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上述案件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公司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
虽然西南证券表示案件对公司未造成影响,但想要获得新光集团的偿付并不容易。
天眼查显示,新光集团前身为浙江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并于2005年更名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光和虞云新夫妇,两人持股合计100%。
新光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是ST新光,新光控股的持股比例为62.05%。ST新光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光和虞云新夫妇。2018年3月,周晓光在“胡润全球白手起家女富豪榜”上排第26名,成为浙江女首富。
2018年9月26日,新光集团旗下债券“15新光01”、“17新光控股CP001”发生违约,未能偿还回售本金及利息合计22.3亿元,随后深交所向ST新光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自查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12月31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市场禁入决定书,周晓光、虞云新夫妇在担任ST新光董事、实际控制人期间,其指使、安排新光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共同借款事项,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二人被安徽证监局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市公司ST新光也受牵连。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前一年的13.58亿元变为亏损2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业绩预告,全年亏损在44亿-49亿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