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遭拒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资格,处置股权或收回12.45亿至17.81亿投资收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宣布,由于公司不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公司决定处置所持有的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这一决策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12.45亿至17.81亿人民币的收益。
具体来说,罗牛山作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之一,由于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决定不再参与该银行的发起工作。为了妥善处理这一情况,公司决定出售其在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从而收回相应的投资。
这一决策对罗牛山来说,既是一次资产优化,也有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同时,对于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而言,此次股权变动可能对其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但同时也为银行引入新的股东,优化股权结构提供了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决策的具体实施尚需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且在股权交易过程中,罗牛山可能面临一定的交易成本。在股权交易完成后,罗牛山将不再持有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从而退出该银行的发起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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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等相关规定并经与监管部门多次沟通,公司因不满足“两参一控”的金融监管要求,及因最近2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从而不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条件。本次组建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筹建)的股权。
公司持有的参股农信金融机构股权对应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后的净资产约17.8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虽然本次退出暂未明确处置方式、拟交易对手方和具体处置价格等,但就公司现各方沟通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预计本次议案涉及的退出处置参股农信金融机构股权产生的利润影响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退出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口农商行、三亚农商行及其他15家参股农信金融机构的股权。
本次退出预计公司可收回资金约12.45亿元~17.81亿元(税前),预计对当期利润影响额约-1.30 亿元~ -2.17亿元。本次退出有利于更好聚焦公司主业发展,及时回收投资款、增加现金流,优化产业结构、融资结构及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预计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