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调整浙江同花顺业务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最低限额公告
【公告标题】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浙江同花顺办理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转换转出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投资者需求,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X月X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浙江同花顺平台办理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转换转出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如下:
一、申购金额限制
1. 基金A:由原限制的XX元调整为XX元。
2. 基金B:由原限制的XX元调整为XX元。
二、赎回份额限制
1. 基金A:由原限制的XX份调整为XX份。
2. 基金B:由原限制的XX份调整为XX份。
三、转换转出最低份额限制
1. 基金A:由原限制的XX份调整为XX份。
2. 基金B:由原限制的XX份调整为XX份。
四、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1. 基金A:由原限制的XX份调整为XX份。
2. 基金B:由原限制的XX份调整为XX份。
请注意,以上调整仅适用于通过浙江同花顺平台办理的业务,其他渠道
相关内容: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在浙江同花顺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的下列基金,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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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内容
1、自2018年11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浙江同花顺销售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单笔最低赎回、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均为0.01份,最低持有金额调整为0.01元;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最低持有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金额的,不再调整。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浙江同花顺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其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
2、浙江同花顺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限额基础上设定上述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单笔最低赎回、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限制、最低持有金额下限,具体限额以浙江同花顺公告或者页面公示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在同花顺办理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转换转出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的解释权归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时,请务必遵守浙江同花顺的交易流程及相应公告或者页面公示。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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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