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不明,医疗纠纷鉴定屡遭拒,成因探究与应对策略
是的,病因不明是医疗纠纷鉴定不受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医疗纠纷鉴定过程中,明确病因是鉴定专家进行判断和给出结论的基础。以下是一些具体原因:
1. "病因不明导致诊断困难":如果病因不明确,医疗纠纷鉴定专家很难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准确诊断,进而无法对医疗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错进行有效判断。
2. "医疗责任难以界定":在病因不明的情况下,很难确定医疗行为与患者病情之间的关系,也就难以判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承担医疗责任。
3. "鉴定依据不足":医疗纠纷鉴定需要依据医学知识、医疗规范和事实证据进行。如果病因不明,鉴定专家可能缺乏足够的依据来支持其鉴定结论。
4. "法律风险":在病因不明的情况下,鉴定专家的结论可能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一旦鉴定结论被认定为错误,可能会对鉴定专家和医疗机构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在病因不明的情况下,医疗纠纷鉴定机构通常会拒绝受理相关案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患者无法寻求法律救济。患者可以尝试以下途径:
1. "寻求其他鉴定机构":如果原鉴定机构不予受理,患者可以尝试向其他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2. "收集更多证据":在病因不明的情况下,患者可以积极收集更多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便为鉴定提供更多依据。
3. "寻求法律援助":患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
相关内容:
大家都知道没有尸检、病历有缺陷是鉴定机构不受理的重要原因,实际上病因不明也是鉴定机构不受理的重要原因,这是为什么呢?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客户端查看)一、鉴定机构是判断是非而非病因的机构。
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事项一般都是鉴定医院是否有过错及因果关系(责任),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除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毒检药检外,鉴定机构并不会鉴定临床上的疑难病因,也不会进行新的检验、检查。所以,患方朋友关于鉴定机构会查出来是什么原因导致病情变化的想法是一个误区。

二、鉴定机构的水平并不比临床医生高。
当然并不是只要病历提示病因不明,鉴定机构就无法鉴定,法医在鉴定时是会做一定的医学推理的,但当无法以现有检材推理出损害发生的病因时,鉴定机构就无法鉴定。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当临床医生无法得出患者病情变化的病因时,如果不能尸检,基本上法医也无能为力,因为临床医生比法医更了解病情,更有临床经验,更熟悉专业知识。

三、哪些具体情形鉴定机构鉴定不了。
1.现有医疗条件无法获知确切病因的。
我很久以前代理过一个案件,患者做输卵管造影后出现系统性硬化病,时间逻辑性非常强,医院也存在无造影指征、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过错,但委托鉴定时鉴定机构不受理,最终法院认为医院在诊疗程序上医院确实有问题,促成了双方调解,这也是运气好,如果换一个法官可能会因为没有鉴定结论判决患者败诉。不了解系统性硬化病的朋友可以用AI查一下,这个病至今属于病因不明的疾病,虽然输卵管造影可能是发病诱因,但没有医学依据,鉴定机构无法给出有因果关系的意见。
2.病情确实疑难的。
前天我接待了一个咨询,患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一个多月,出现双下肢瘫痪,但根据住院期间的病历,无法明确病因,患方怀疑医院有意不查明病因,想掩盖过错,出院后到上级医院做了许多检查,基本上没有异常情况,其他医院也不知道患者双下肢瘫痪的原因,家属咨询我怎么维权,我只能给出一个意见“继续到水平更高的医院查明原因,否则无法走法律程序维权”。
3.导致损害发生的病因是暂时性的,且来不及明确。
这一类案件相当多,特别是导致植物人后果的,不管是患方还是医方,处理非常棘手,几乎每个综合大医院总会有几个这样的患者长期滞留医院,因为病因不明无法鉴定,走不了法律程序,只能在医院耗着。这类患者病情变化多是无明显诱因出现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后生命体征恢复,但存在严重缺血缺氧性脑病,呈植物人状态,至于为何出现心跳呼吸骤停,后续做的一系列检查都无法明确病因,因为病因并不会持续存在,例如喉头水肿、麻醉意外、急性肺栓塞、恶性心律失常,还有一些是无法通过检查明确的胆心综合征、迷走反射、胸膜反应等等,这些病因要么在抢救过后自行消失,要么根本就没有检查手段或条件查明。这类案件虽然患者损害后果严重,但缺乏鉴定条件,鉴定机构不会受理。
4.病历资料缺陷导致病因不明的。
我们团队上个月代理了一个案件,患者因下肢骨折在当地医院做外科手术,术后第二天出现心跳呼吸骤停变成植物人状态,从临床表现及术前D二聚体、发病前心电图来看,高度怀疑是肺栓塞,但当地医院故意不查肺动脉CTA,连下肢深静脉超声也不查,过了十几天患者家属找到我们团队,说医院既不协商解决也不给病因,因为医院并没有进行溶栓治疗,我们赶紧指导他们转院做了一个CTA,发现部分肺血管仍有血栓,才明确是肺栓塞,如果仍在前面一家医院继续耗着,肺血管血栓迟早自溶不留下痕迹,即便心电图和D二聚体表现要考虑肺栓塞,但没有CTA等直接影像学证据,鉴定机构一般是不会受理的,这个转院做的CTA成为案情逆转最重要的证据。

综上所述,对于病因不明的情况,患方朋友不要对鉴定机构有过高期望值,谨慎走法律程序,因为一旦鉴定不了,就面临败诉,也丧失和医院协商解决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