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门联合规定,续租房屋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保障租户权益
6部门关于续租不得再次收取佣金的规定,通常是指在某些租赁合同中,一旦租赁期限到期,若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续租,则出租方不得再次向承租方收取佣金。这一规定可能来源于房地产管理、租赁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重复收费现象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此类规定的具体部门或法规: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房地产管理相关政策,包括租赁市场的规范。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价格监管,确保租赁市场收费合理。
3. "商务部":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4.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5. "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可能会对相关法规进行宣传和解释。
6.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如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管。
具体到续租不得再次收取佣金的规定,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 "合同约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续租,则不再收取佣金。
- "政策法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续租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 "行政监管":政府部门对违反规定的出租方进行处罚,保护消费者权益。
- "消费者维权":消费者在遇到续租被收取佣金的情况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总之,6部门关于续租不得再次收取佣金的规定,旨在规范
相关内容:
【6部门:续租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你租房遇到过哪些坑?日前,住建部等六部门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其中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