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XX-XX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现就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交易对方:公司控股股东财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
2. 交易内容: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资金拆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短期资金拆借,用于满足公司及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2)证券投资:公司及关联方进行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
(3)租赁业务:公司及关联方之间进行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等。
(4)咨询服务:公司及关联方之间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咨询、法律咨询等。
3. 交易金额: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XX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 交易期限:2020年度。
5. 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进行。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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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公司部分关联方在公司证券营业部开设证券账户,公司为其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除上述关联方外,部分非外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股票交易行为;部分外部董事、董监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2.出租交易席位

关联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公司的部分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并按照交易量向公司支付佣金。公司2019年收取交易佣金及手续费合计2,408,957.24元。

3.代销关联方金融产品

公司为关联方代理销售其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相关代销收入情况如下:

4.接受期货交易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一般法人机构和特殊法人机构的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永安期货支付的手续费佣金如下:

5.向关联方出售金融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基金。期末各关联方持有由公司或子公司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基金的份额如下:

上表中“月月福”为财通证券月月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鑫管家”为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积极收益”为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运连连季季红”为财运连连—季季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定性)的简称;“现金聚财”为财通证券资管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为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消费精选混合”为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为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为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丰和定开”为财通资管丰和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年年赢丰收1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2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3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双季赢丰收一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双季赢丰收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双季赢丰收二号”财通证券资管双季赢丰收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睿智”为财通资管睿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通鼎青马1号”为财通证券资管通鼎青马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为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

6.向关联方购买金融产品

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金融产品如下:

7.提供中间介绍服务

公司证券营业部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服务(简称IB业务),2019年确认IB业务收入7,405,007.94元。

8.提供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服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承销费和财务顾问费如下:

9.提供管理服务

公司的子公司财通资本及其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2019年确认的管理费收入如下:

10.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4年9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签订《担保合同》,约定浙江金控为公司发行的15亿元公司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5年。公司每年按发行规模的0.5%向浙江金控支付担保费用。2019年确认相关担保费为797,358.49元。

11.联建办公大楼

2013年度,公司、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双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购买杭州翠苑单元B1/B2-10-2地块用于联建办公楼,三方出资比例分别为35%、30%和35%。该办公大楼本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已转入固定资产。

12.其他

本公司与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产业基金公司就永安期货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和本公司保持一致,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36个月,但因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划转的情形除外。2017年产业基金公司承诺在前述协议到期后,将与本公司续签该协议,协议有效期延长至不早于本公司上市后三年。本公司与产业基金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重新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3日。

2019年,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主要关联方在2020年度及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是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29.03%。浙江金控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待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审议并认可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和《关于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对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发布于 2025-06-1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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