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新增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合作伙伴
公告标题: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协商一致,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新增销售机构基本情况
1.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2. 注册地:中国重庆市
3. 注册资本:人民币XX亿元
4. 业务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
二、新增销售机构合作内容
1. 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进行销售;
2. 双方将共同开展基金销售推广活动,提高基金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3. 双方将就基金销售业务进行合作,包括客户服务、风险控制等方面。
三、风险提示
1. 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时,应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2. 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购买基金产品时,应注意核实销售人员的资质和授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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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签署销售协议并协商一致,将于2022年5月24日起,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的赎回费用加上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
(二)其他事项
1.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暂停申购期间,转换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2.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及时披露。
6.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三、重要提示
旗下部分基金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销售协议并协商一致,将于2022年5月24日起,在申万宏源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
3.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投资者在申万宏源证券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