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及亲属中签可转债需慎行,6个月锁定期内禁止卖出!
这是中国证监会为了规范可转债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实施的规定。具体来说,这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直接亲属(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中签的该公司可转债,在6个月锁定期内不得卖出。
2. 锁定期满后,相关人员可以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逐步卖出所持有的可转债。
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利益输送,操纵股价,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下是这个规定的一些具体分析:
1. 防止内幕交易:相关人员作为公司内部人员,可能掌握公司的内幕信息。如果他们可以在中签后立即卖出可转债,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 平衡利益:这个规定有助于平衡大股东、董监高及其亲属与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3. 促进市场稳定:这个规定有助于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维护市场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只适用于相关人员中签的可转债,对于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可转债,相关人员不受此规定限制。同时,如果相关人员因继承、赠与、司法拍卖等原因获得可转债,也需要遵守这个规定。
相关内容:
近日,可转债刚上市的苏州银行(002988)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可转债引发关注。与此前二级市场买卖可转债不同,这是首家高管及亲属中签自家可转债后短期卖出的公司,三人各中签一手转债1000元,合计盈利157.01元也上缴被曝光。
5月18日晚间苏州银行公告,公司监事何胜旗,以及董事兰奇的儿子兰博,高级管理人员任巨光的儿子任翌近期买入后又卖出该行可转债“苏行转债”,构成短线交易。
公告显示,何胜旗、兰博、任翌三人均2021年4月23日买入10张可转债,成交金额每人1000元。5月12日至14日三人分别卖出持有的可转债,成交金额依次为1028.05元、1063.90元、1065.06元,合计收益157.01元。其中,何胜旗获利65.06元。三人在确认该事项后,均已将交易所得收益全额上交给苏州银行。

公开信息显示,50亿元苏行转债4月12日发行,5月12日上市。三人可转债均为2021年4月12日网上申购中签所得。
苏州银行称,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无论是否进入转股期,均应适用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何胜旗、兰博以及任翌将其所持本行可转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构成短线交易。目前何胜旗、兰博以及任翌不持有该行股份及可转债。
此外,股东监事何胜旗因工作变动辞去该行股东监事职务,不再担任该行任何职务,2021年5月18日起生效。
何胜旗曾任职张家港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稽查大队、投资评审中心,张家港行(002839)董事。2018年9月任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天眼查显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由张家港市政府控股,2021年2月4日负责人由何胜旗变为顾春浩。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苏州银行、张家港行的前十大股东,工商变更自然影响到两上市公司的人事变动。
2021年4月26日,张家港行披露,何胜旗辞任董事。同日,苏州银行监事会会议提名顾春浩为苏州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的股东监事候选人,5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后,何胜旗辞任。只是辞任的同时,何胜旗短线交易可转债犯规。
 >

此外,根据隆华科技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2月25日下发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含申购)、卖出行为均发生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施行以后的情形,纳入短线交易规制范围。而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强、李明强2020年12月减持过上市公司股份,因此承诺:若上市公司2021年6月30日(含)前启动可转债发行(即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早于2021年6月30日(含)),则将不参与认购;如上市公司2021年7月1日(含)及以后启动可债发行,则将相关规定,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亲属中签自家公司可转债要锁定6个月,自家公司可转债发行前6个月有减持则不能申购。对此,你懂了吗?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