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诈团伙设虚假投资平台,诈骗超3000万,一男子被骗2000多万惨重损失
这种境外电诈团伙通过搭建虚假投资平台进行诈骗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是法律所不容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国法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会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以下是对此类事件的一般处理流程:
1. "报案":一旦受害者意识到自己被骗,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 "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包括受害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3. "跨国追捕":由于犯罪团伙可能位于境外,公安机关会与国外警方合作,进行跨国追捕。
4. "冻结资产":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尝试冻结涉案账户和资产,以防止犯罪分子转移资金。
5. "法律诉讼":一旦犯罪分子被抓获,将面临法律诉讼,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判处重刑。
对于被骗的受害者来说,以下是一些建议:
- "保持冷静":在报案后,保持与公安机关的沟通,积极配合调查。
- "保留证据":保留所有与诈骗有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 "心理支持":诈骗事件对受害者心理造成的影响可能很大,可以寻求心理支持。
最后,提醒广大民众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投资平台,尤其是那些承诺高额回报的。在进行任何投资前,应充分了解平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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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召开“守护网络安全在行动 加强综合履职护民生”检察开放日暨发布会,澎湃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这一案例。
知名股评师直播荐股,40余人损失超3180万
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起,叶某某、韦某某等人,受他人招揽,前往境外电诈园区内,专门从事针对境内居民诈骗活动。其间,通过沈某某等人联系,搭建公众号、直播平台、虚假投资平台,并知名股评师蔡某某在短视频平台以直播方式,先后将被害人引流至其他平台,以推荐投资方式诱骗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投资”并向该诈骗集团控制的账号转账。
2021年6月17日起,居住在宝山区的被害人邱某某通过观看蔡某某的直播而被引流至其他平台,并扫描二维码下载聊天APP,加入群聊后下载群内链接,安装直播软件、虚假投资平台。2021年7月,他陆续向前述虚假投资平台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入金,至2021年8月23日,邱某某发现该平台无法登录而报案,共计损失金额人民币2180万余元。另有40余名被害人以同样方式被骗,共计损失金额1000余万元。
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宝山区检察院先后将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帮助并实施关联犯罪的沈某某、蔡某某等人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起诉至法院,被告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此外,对叶某某、韦某某等6名境外诈骗团伙人员,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全链条打击犯罪,已起诉40余人
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后,宝山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后续办理过程中,针对蔡某某的主观明知问题、中间联络人沈某某未接触技术团队的辩解、与犯罪团伙交易虚拟币的丁某某的主观明知情况开展了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最终,宝山区检察院对犯罪事实的起诉和定性全部被法院采纳。
此案案发于2021年,邱某某报案称自己投资被骗,但仅能提供已关闭的平台名称及转账账号。宝山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后,明确了案件认定的思路及标准,锁定实施诈骗的团伙所在地,紧盯犯罪分子动向、不断拓展研判线索,联合公安机关明确被告人身份。2023年,境外诈骗团伙部分犯罪嫌疑人先后自行回国,公安机关遂至犯罪嫌疑人原籍地实施抓捕,现已批准逮捕6人。目前,对该境外诈骗团伙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研判和抓捕,随着诈骗人员的不断到案还在持续开展。
在先行对蔡某某批准逮捕后,宝山区检察院陆续审查起诉了为犯罪团伙搭建虚假投资平台的技术人员、在犯罪团伙与技术搭建人员起居间介绍作用的联络人员、提供银行卡帮助走账的“跑分”人员、在多重转账末端犯罪取现的“水房”人员、通过买卖虚拟币帮助掩饰来源的“虚拟币”商户等。通过不断挖掘线索,打击关联犯罪,目前该案已起诉涉案人员40余人。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来源: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