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评|申港证券员工直播“无证荐股”遭警示,金融直播领域需警惕“雷区”陷阱
"申港证券员工直播“无证荐股”被警示!金融直播,别踏入“雷区”"
【事件概述】
近日,申港证券一名员工在直播过程中涉嫌进行“无证荐股”,即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情况下对股票市场进行分析和推荐,此行为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该员工因违反相关法规,已被监管部门进行警示。
【事件分析】
1. "监管背景":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方式,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然而,与此同时,金融直播领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无证荐股、虚假宣传等。
2. "法律风险":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申港证券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
3. "行业影响":此次事件对金融直播行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提醒了金融直播平台和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律,确保金融直播内容的合规性。
【警示与建议】
1. "加强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金融直播领域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行业自律":金融直播平台和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律,确保直播内容的合规性。
3. "投资者教育":投资者应提高风险意识,不盲目
相关内容:
随着直播带货成为一大热门行业,在经纪业务竞争愈发激烈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也跃跃欲试地加入战场,试图通过这一新渠道展业获客。然而,有的证券从业人员却在直播间里踏入合规“雷区”。
11月15日,浙江证监局针对证券公司及相关从业者连发7张罚单,共涉及3家券商及5名证券从业者。其中,申港证券浙江分公司员工赵威震在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通过公司开设的直播账号,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并且在直播过程中存在推荐个股的行为。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及赵威震各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并不是金融直播领域的首例违规事件。今年以来,多地证监局也曾对券商及其从业人员予以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中证协从业人员公示信息显示,赵威震曾在多家机构任职,此前登记类别均为“证券经纪人”或“一般证券业务”;于今年6月在申港证券进行执业登记,登记类别仍为“一般证券业务”,登记状态为“正常”。赵威震未具备这些资格,却在直播间里对个股进行推介,显然违反了规定。此外,证监会早已有明确规定:禁止以直播的方式开展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推介等荐股行为。
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通过网络直播发表评论时,应当客观、专业、审慎,主要围绕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变动等方面进行解读和评论。不得向投资者传递不实信息、误导性信息,或者进行不当吹捧、炒作、推销。
金融直播对主播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目前多数金融机构的主播以年轻员工居多,往往在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方面积累不够,难以应对不同客户提出的个性化专业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好这些“软件”问题,就很容易犯错。
金融直播并不是一个法外之地,也不是一个无限制自由的天地。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新媒体业务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做到合法合规、客观审慎、稳健理性,保护好自己和客户的权益。
另外,金融机构也要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测和管控,对公司的直播账号和员工的自媒体账号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改进日常监控方式。要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合规管理,督导证券从业人员在通过直播工具提供服务时,坚持执业原则,严守合规底线。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