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违规荐股风波,刘章明所长被责令整改及警示
方正证券及其研究所所长刘章明因违规私自向客户荐股,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给予警示。这一事件再次提醒了证券行业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简要分析:
1. 违规荐股行为的危害:私自荐股可能导致投资者盲目跟风,增加投资风险。同时,这种行为还可能损害证券公司的声誉,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2. 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荐股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3. 证券公司的责任:方正证券作为一家证券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合规经营。此次事件暴露出方正证券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引起重视。
4. 投资者的防范意识: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提高警惕,理性对待各类投资建议,避免盲目跟风。同时,投资者可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警示信息,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总之,方正证券及其研究所所长刘章明违规荐股事件再次警示了证券行业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投资者也应提高自身防范意识,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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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刘晨光
界面新闻编辑 |
1月5日,湖南证监局网站发布了对方正证券及其研究所所长刘章明分别采取责令改正和警示的监管措施。
湖南证监局指出,方正证券在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过程中,存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前泄露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的情形;个别证券分析师向客户违规私自荐股;个别员工在未取得证券分析师资格情况下,未经审核公开发布研究观点,造成不良影响。
湖南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与《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符。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刘章明作为方正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对上述情形负有领导责任。同时,刘章明还存在向客户违规私自荐股的情形。

湖南证监局称,上述情况与《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符。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刘章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刘章明有“消费一哥”之称,去年5月8日,刘章明正式就任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
刘章明原为天风证券副所长、商社行业首席分析师。拥有超10年的从业经验,先后在申万研究所、安信证券研究所担任分析师,2016年加盟天风证券,并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获得新财富批零和社会服务业第一名。
刘章明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分析师而言,需要迎接两个变化。一是市场对分析师的估值方式有变化,为分析师估值溢价付费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这意味着分析师对平台的依赖会有所提高;二是市场需求有变化,这意味着分析师要改变工作状态,适应行业巨变。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当前方正证券研究所由所长刘章明、联席所长郑震湘、 常务副所长曹凌松组建成“铁三角”。
去年4月中旬,华金证券原总裁助理曹凌松入职方正证券研究所担任副所长,主要负责人力和中后台管理。去年8月,方正证券宣布原国盛证券研究所联席所长郑震湘担任联席所长、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一职。
去年9月,原天风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军工首席李鲁靖入职方正证券研究所,担任副所长以及机械军工首席分析师。同年12月,原德邦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芦哲加盟方正证券任研究所副所长职务,同时担任首席宏观经济学家,主要负责宏观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