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因个别员工违法买卖股票遭广西证监局警示函

国海证券因个别员工违法买卖股票遭广西证监局警示函"/

国海证券因个别员工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等行为,收到广西证监局的警示函。这表明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简要分析:
1. "合规风险":个别员工涉嫌违法买卖股票,暴露出国海证券在员工合规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合规风险,影响公司声誉和业务发展。
2. "监管力度":广西证监局对国海证券的警示函,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严格要求。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3. "公司应对":国海证券应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对涉嫌违法的员工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同时,公司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及时整改问题。
4. "行业影响":此事件可能对整个证券行业产生一定影响,提醒证券公司加强合规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总之,国海证券收到广西证监局的警示函,提醒证券公司要高度重视合规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确保公司合规经营。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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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根据广西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告,国海证券(000750)因个别员工曾存在违规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行为反映出该公司在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方面存在不足,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广西证监局要求国海证券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强调需切实整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根据广西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韦振庚因违法买卖股票行为受到处罚。韦振庚于1973年出生,曾在国海证券(000750)工作,期间利用其姐姐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交易金额达到1638万元,最终亏损77万元。

经调查,韦振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处罚决定,韦振庚被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5万元罚款。韦振庚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至指定银行账户,并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在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何继兴因其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被处以罚款3万元。何继兴于2012年9月至2022年11月在国海证券(000750)工作期间,利用配偶的证券账户进行交易,交易金额达到461万元,最终导致亏损18万元。

调查显示,何继兴在此期间使用营业部电脑和个人手机操作该账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决定要求何继兴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并说明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5月14日,江苏证监局披露称,国海证券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持续督导期出具的2017-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林举、唐彬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江苏证监局对国海证券、林举、唐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一日,因同一原因,深交所决定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林举、唐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国海证券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9.2亿元,同比下降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亿元,同比下降53.04%。

发布于 2025-06-18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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