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规发布,空置房物业费享24个月7折阶梯式优惠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长沙新规关于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的阶梯式优惠政策如下:
1. "优惠期限":该政策针对空置房,优惠期限为前24个月。
2. "优惠政策":在这24个月内,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将享受7折的优惠。
这项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减轻空置房业主的经济负担,同时鼓励业主积极利用空置房资源,避免资源浪费。以下是具体政策内容的可能解读:
- "减轻业主负担":对于空置房来说,物业管理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通过前24个月的7折优惠,可以大大减轻业主的经济压力。
- "鼓励利用资源":空置房长时间闲置,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还可能导致社区环境恶化。通过优惠政策,鼓励业主将空置房出租或自用,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
- "促进市场稳定":空置房过多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供需失衡,影响房价稳定。通过优惠政策,有助于平衡市场供需,稳定房价。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政策可能仅适用于长沙地区,其他地区是否实施类似政策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具体操作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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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规,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服务等级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四级,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可以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此次长沙制定了阶梯式优惠政策,以减轻业主负担。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交房公告(或者交付通知书)约定的房屋集中交付日期的次月起连续空置至第24个月,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从第25个月空置期起连续至房屋空置结束,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90%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此外,针对保障性住房,今后长沙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不超过新规基准价格的70%执行,其中电梯住宅物业服务费最高不超1.5元/月·平方米,非电梯住宅不超0.8元/月·平方米。(赵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