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这些收费项目,政府出手明确定价!
宁波市的政府对于一些公共事业和服务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明确定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收费项目及其价格,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时间而有所变动,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1. "公共停车场收费":
- 非高峰时段(工作日18:00后至次日6:00,节假日全天)免费。
- 高峰时段(工作日6:00至18:00):
- 小型车(7座及以下)3元/小时。
- 中型车(7座以上)5元/小时。
2. "公共自行车租赁":
- 每次租赁费用为1元。
- 首次免费骑行时间为30分钟。
3. "垃圾处理费":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每人每月10元。
4. "水费":
-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每月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为2.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15-30立方米)为3.9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0立方米以上)为5.5元/立方米。
5. "电费":
- 居民生活用电分为一、二、三类,价格分别为0.5583元/千瓦时、0.8983元/千瓦时、1.4383元/千瓦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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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宁波市发改委发布公告 公布宁波市政府定价的 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版) 涉及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等内容 具体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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