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销售经理涉嫌内幕交易,22万收益遭没收罚款高达50万

美诺华销售经理涉嫌内幕交易,22万收益遭没收罚款高达50万"/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里可能涉及到一起关于内幕交易的案例。美诺华的销售经理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这种行为在中国是被严格禁止的。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简要分析:
1. "内幕交易的定义":内幕交易是指利用未公开的、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 "事件概述":美诺华的销售经理可能利用了公司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了相应的证券交易,从而获得了收益。
3. "追罚情况": - "没收非法所得":该销售经理被没收了22万元非法所得。 - "罚款":除了没收非法所得外,该销售经理还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4. "法律依据":在中国,内幕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法律责任。
5. "监管机构":这类事件通常由中国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6. "对公司的可能影响":这种事件可能会对美诺华的声誉和股价产生负面影响。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基于您提供的信息,具体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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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阳戈

一份来自福建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一桩“内幕交易”。

日前,美诺华(603538.SH)时任商务部销售一部经理张启模被点名,原因则是张启模内幕交易“美诺华”。

据悉,2019年9月至10月期间,美诺华与美国默沙东(以下简称默沙东)高层达成初步合作意向。2019年9月5日,默沙东子公司英特威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威)和美诺华签订了《保密协议》,美诺华开始参与英特威采购流程谈判。而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美诺华与默沙东进行多轮商务谈判。张启模就参与了上述谈判。

2020年11月20日,美诺华商务谈判代表史某丽收到默沙东发送的《战略合作协议》通用模板邮件,默沙东考虑与美诺华就九种原料药(“API”)进行合作。史某丽向美诺华董事长兼总裁姚某志汇报,姚某志表态让其继续加紧推进谈判。同时,史某丽将邮件转发给张启模,让其审核。

2020年12月3日,英特威批准了美诺华提出的产品与价格方案。

2021年1月21日, 默沙东向美诺华提供产品注册市场信息和产品质量要求。

2021年2月4日,美诺华商务谈判代表史某丽收到默沙东发送的动物保健《产品质量协议》通用模板邮件并征询美诺华能否达标。

2021年3月15日,美诺华内部发起合同审核流程,并于3月18日经姚某志审核批准。

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1日,美诺华签署完毕合同文本后将文件扫描通过邮件发送给默沙东;美诺华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默沙东回签的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及附件的电子邮件。

一直到2021年4月22日下午股市收盘后,美诺华发布“关于与默沙东旗下子公司英特威签订十年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根据合作协议,默沙东向美诺华提供900万美元长期借款,默沙东每年采购量合计9个品种,共约84吨/年,占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总产能22%,占公司总产能2.7%。该项目预计可实现收入约占公司2021年CDMO收入10%。根据合作协议及市场报价,第一期合作研发总收入达1100万美元,第一期合作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美元,其中第一期年销售收入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比重为5.4%。

而根据张启模的身份,其参与了美诺华与默沙东重大合作事项的推进,显然是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11月20日。在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内幕信息敏感期),张启模证券账户共买入成交13.73万股,成交金额447.21万元,成交量明显放大,交易异常。张启模账户实际共盈利22.6万元。据悉,张启模证券账户于2015年6月12日开立于恒泰证券青岛某营业部。张启模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银行为建设银行,交易资金主要来自张启模工资收入及其出售房产收入。

事实明确,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张启模没收违法所得22.6万元,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美诺华从事特色原料药(包括中间体)和成品药研发、生产与销售。2022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12.31亿元,增幅33.96%;净利润2.14亿元,增幅58.06%。

发布于 2025-06-20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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