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子公司投资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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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三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拟投资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基本情况
1. 投资方:福建省三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基金名称: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管理人: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投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
5. 投资比例:控股子公司投资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20%
6. 投资期限: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7. 投资方式:出资认购基金份额
二、投资目的
控股子公司投资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旨在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投资收益。
三、投资风险提示
1. 基金投资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投资风险。
2. 投资收益受市场行情、基金管理人管理能力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亏损风险。
3. 基金投资期限较长,投资者应具备一定的投资耐心。
四、其他事项

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投资标的: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投资期限:五年

● 风险提示:本次所投资的基金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汇金”)拟以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御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御万”)的名义使用自有资金认购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驰泰”、“管理人”)管理的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驰泰一号”、“本基金”)2,000万元的份额,并签署认购协议。

(二)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经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需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称: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1152751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第6层04A单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明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100%股份。

上海驰泰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32998。

上海驰泰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对上海驰泰进行失信情况查询,上海驰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资本:人民币8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33.53%股份,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持21.38股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基金认购方

公司名称:广西御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5LT3U;

住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智慧园4#研发楼1层01室D0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财务咨询;

主要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100%股份;

广西御万实际控制人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对广西御万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广西御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协议内容及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定期开放;

4、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本基金财产的增值;

5、投资范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包括网上、网下定增及网上、网下新股申购)、期权、债券、债券逆回购及其它金融产品;沪港通、深港通股票交易;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挂牌交易的期货、期权产品及其它金融产品;在银行间市场挂牌交易的金融产品;央行票据;融资融券;证券转融通出借;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现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6、投资策略:复合策略;

7、初始销售面值: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份;

8、投资限制: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0%;

9、投资禁止行为:承销证券;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投资者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10、存续期限: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5年,自本基金成立日起算;

11、基金管理人:上海驰泰;

12、托管机构:本基金的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13、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和募集账户监督机构:

(1)本基金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登记编码为:A00003);

(2)本基金的募集账户监督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二)基金的募集

1、募集机构:本基金的募集机构为管理人;

2、募集对象:本基金的份额仅面向符合《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发售;

3、募集方式:本基金由管理人自行销售或由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以非公开的方式进行销售。

4、基金份额初始销售期间:本基金初始销售期具体期间由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行确定,并在管理人网站进行公告,或以管理人与投资者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初始销售的实际情况自行或与代销机构协商决定缩短或延长初始销售期间。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付款期限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与管理人和托管人签订基金合同,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认购款项。认购的具体金额和份额以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认购费)(《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可不受该金额限制),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为10万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应在签署本合同之后3个工作日内从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的自有银行账户划款至本基金的募集账户,且划款时应在备注中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及份额类别(如适用)

(四)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1、基金的成立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管理人应将所有净认购资金划转至托管账户。托管人核实到账情况后,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资金到账通知书,到账日即为基金成立日,当满足基金成立条件时,基金成立。如管理人对基金成立日做出调整的,应于募集资金到达托管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出具书面说明,对成立日进行调整。管理人调整后的成立日应不早于净认购资金划转至托管账户之日,不得晚于基金首次投资划款日,否则托管人有权视为无效。托管人职责自基金成立日起生效。

2、基金的备案

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

(五)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每个自然月的第1个工作日为固定开放日。固定开放日投资者可以申购参与本基金,也可以申请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设置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既允许申购,也允许赎回。在本基金存续期内,除开放日外的期间为封闭期,在此期间管理人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1、申购和赎回的价格、方式和原则

(1)申购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申购价格按当期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拟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应当于开放日之前(含开放日当日),向募集机构提交书面申购申请,并向募集账户交付申购资金。管理人于T+3日内对于截至T日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管理人确认前应自行完成投资冷静期或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开放确认日之前仍未确认成功的申购申请,视为申购失败,募集机构应于开放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投资者的全部申购款项退还投资者。

(2)赎回价格以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拟在当期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应于开放日之前(含开放日当日)向募集机构提交书面赎回申请,管理人于开放日当日正式受理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时,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按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2、申购、赎回的程序及费用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3)申购款项的支付、赎回款项的划付;

(4)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及赎回费用。

3、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书面同意,份额持有人可以依法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但转让完成后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万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份额的转让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要求,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基金份额转让期间及转让完成后,持有本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5%年费率计提。

3、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的服务费:

本基金的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5%年费率计提。

4、业绩报酬: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

5、基金的税收: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1、可供分配利润构成

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存续期内,由管理人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以及收益分配的次数;

(2)本基金由管理人决定收益分配基准日及收益分配发放日;

(3)本基金每一份额享有同等的分配权;

(4)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的份额净值减去每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1.00;

(5)收益分配比例:由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决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转份额,每位投资者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的损益。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为广西御万的主营业务之一,目的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管理、投资风险控制的水平和把握投资行业发展的信息与趋势。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所投资的基金属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中,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和环境、国家相关政策、国内外相关市场变化的关注和研究,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外部各项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投资进行调整;

2、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定期获取基金运营报告,对基金运营开展持续的跟踪和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0-6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汇金”)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盈科汇金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盈科汇金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

(二)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可由盈科汇金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额度内。

(三)投资内容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回购、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本次进行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实施主体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资金来源

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盈科汇金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盈科汇金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进行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盈科汇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盈科汇金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盈科汇金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证券投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

2、盈科汇金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投资,但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3、证券投资事项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业务监管和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详细规定;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证券投资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盈科汇金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盈科汇金在保证其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盈科汇金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盈科汇金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内控程序健全,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证券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盈科汇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0-6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条款

(一)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三)业务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2亿美元。

(四)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五)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二)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财务管理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批准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明确业务部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财务管理部负责基础数据报送,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审计监察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提供的价格厘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二)当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0-6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9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吴森阳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1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发布于 2025-06-20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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