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山西9家重点排污单位受约谈,承诺全面整改超标排放问题

中国发布|山西9家重点排污单位受约谈,承诺全面整改超标排放问题"/

【中国发布】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对9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约谈,要求这些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彻底解决超标排污问题。
据悉,这9家单位涉及钢铁、化工、水泥等多个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排污问题。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表示,这些单位超标排污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约谈会上,9家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深刻认识自身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监管,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将采取以下措施,推动问题整改:
1. 强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 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整改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3. 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4. 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超标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建设美丽山西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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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7月31日讯 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消息,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昨日会同大同、运城、吕梁、临汾等4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二季度严重超标的天镇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晟安电铝有限公司、襄汾县污水处理厂、隰县污水处理厂、交城县污水处理厂、石楼县污水处理厂9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施工进度,倒排工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成立达标改造领导组,建立奖惩机制,加强督察督办,做到每项具体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人着急、有人监督;要主动担当,增强环保意识、法制意识,树立环境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

被约谈的9家企业负责人表示,虚心接受批评,严肃正视存在问题,彻底解决超标排污问题。

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吕梁市晟安电铝有限公司:第二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9天,其中,二氧化硫2天、氮氧化物7天。

石楼县污水处理厂:第一季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41天,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41天、氨氮超标7天;第二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41天,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40天、氨氮超标7天。

交城县污水处理厂:第一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28天,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25天、氨氮超标5天;第二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20天,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16天、氨氮超标4天。

天镇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90天,其中烟尘超标90天、二氧化硫超标83天、氮氧化物超标73天;第二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14天,其中烟尘14天、二氧化硫13天、氮氧化物2天。

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75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74天、氮氧化物超标47天;第二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48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48天、氮氧化物超标5天。

襄汾县污水处理厂:第一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25天,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24天、氨氮超标11天;第二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78天,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27天、氨氮超标75天。

隰县污水处理厂:第二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4天,其中氨氮超标34天、化学需氧量超标15天。

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87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87天、烟尘4天;第二季度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5天,其中烟尘8天、二氧化硫30天。

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90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90天、氮氧化物超标90天、烟尘超标90天;第二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87天,其中氮氧化物67天、二氧化硫46天、烟尘87天。

(编辑:彭瑶)

发布于 2025-06-2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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