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即将亮相央视演讲的五位大法官,他们背后有何非凡来头?

揭秘,即将亮相央视演讲的五位大法官,他们背后有何非凡来头?"/

截至2023,关于即将登上央视演讲的五位大法官的具体信息并不明确,因为这样的信息通常需要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不过,我可以提供一些关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的一般信息。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通常具有以下背景和特点:
1. "法律专业背景":大法官通常拥有法学博士学位或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政治素养":大法官需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能够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3. "司法经验":大法官往往在地方或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过法官,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
4. "学术研究":许多大法官在法学研究领域也有很高的造诣,发表过许多学术论文。
5. "领导能力":大法官通常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高效开展工作。
如果需要了解即将登上央视演讲的五位大法官的具体信息,建议关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或相关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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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晚报2017-10-1221:08:53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李洪鹏 于忠洋)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中央电视台、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推出特别节目人民法院联合推出特别节目《法治中国说第一季大法官说》。节目了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李少平、杜万华、胡云腾、刘贵祥五位大法官亲临现场发表主题演说。该节目将于明天至10月17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节目共计5期,分享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好故事、新经验,勾勒了法治建设的时代轨迹。每期由一位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发表主旨演讲,围绕家事审判改革、防范冤假错案、环境公益诉讼、法院系统改革、攻坚执行难等核心话题进行。节目现场,大法官同各位专家学者围绕核心话题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到场的基层法官和媒体代表也参与了互动交流,传递出振奋人心的中国法治力量。

那么登上央视演讲舞台的五名大法官有何来历,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为您揭秘。

杜万华

家事审判改革 法院治感情危机

今年63岁的杜万华是四川雅安人,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杜万华也是一名学者型官员,他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及审判工作,直接参与或指导了大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先后参与《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并主持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十多部司法解释;在《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万字,出版《马克思法哲学与法律社会学理论研究》《马克思法哲学初探》等多部专着,主编了《合同法精解》(上下册)《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法学概论》(全国高等法学教材)等多部着作。

6月13日至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带领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联合调研组,分别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和岳阳部分中基层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与湖南部分家事法官、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和妇联工作人员、部分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部分律师、专家学者、当事人亲切座谈,并听取各界对编纂民法分则亲属编的意见建议。杜万华对湖南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妇女权益保护、推进家庭建设、维护家庭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杜万华强调,家事审判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全国性司法改革工作,要依靠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家事审判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家事纠纷化解合力;要依靠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家事特别诉讼程序制度建设;要依靠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家事审判机构和人员专业化;要积极吸收少年审判在司法理念、审判方式、硬件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和司法成果,促进家事与少年审判的整合;要变单项突进为全面推动,坚持软硬件并进、多举措共推、制度与队伍建设并举的工作思路。

杜万华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法院要引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改革成立一个家事专业调解委员会。希望吸收一些懂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的专家学者,还有一些长期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包括离退休的一些法官、律师、警官、检察官、人民教师等等,各类人员都可以进来,只要他们热心于这个事业。

“我们就希望通过他们,先进行调解。我们法院就应该成为治疗婚姻危机的‘医院’,对他们的感情危机进行治疗。所以,各个科的大夫都得有,有些适合于治老人的,有些适合治小孩的,有些适合治年轻人的。”杜万华表示,如果调解真的不行了,再进入审判环节。整个家事审判改革中间,法院要树立一个指导思想,就是要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审判程序上要进行一些新的探索,不要用原来财产类案件的那种审判方式对簿法庭,产生非常严格的对抗制。

刘贵祥

曾提“让失信者的失信成本越来越高”

今年54岁的刘贵祥是河南新乡人,在中国省部级以上的司法官员中,像他这样的“60后”并不多。1987年从吉林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的干部。

五年前在《人民法院报》的一篇人物报道中,记者描写这位“对法官职业向往始终挥之不去”的统计局处级干部,在1996年“不顾一切地踏进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

报道中还引用刘贵祥的话说“从书记员做起,我觉得心里特别踏实”。

据说这是因为他的梦想:刘贵祥读大学的时候,正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合同纠纷大量涌现,这些经历让他感受到了“司法审判在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与地位”。他想当一个法官。

从1996年起,刘贵祥一直都在最高人民法院,经历了多个部门、多个岗位的实践。2014年4月24日,他被任命为二级大法官。

在《人民法院报》的那篇报道中,记者细致地描述他2008年调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之后给那里带来的改变:人们的凝聚力提升了,诸多荣誉称号挂满了会议室的一面墙,面对庭里同志只强调专业性、职业化的观念,他提出“要把群众路线引入执法办案中”。因此,许多久判不服的案件都在那里得到了解决。

而在任职执行局一年半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开通,“执行黑名单”制度建立起来。最快只要30秒,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的存款状况都会被回馈至法院;这些人会被限制购买飞机票、卧铺火车票或者被限制办理贷款和信用卡。

2016年刘贵祥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表示,在2016年一季度,在国家发改委的主导下,最高法执行局将与44个职能部门夯实联合信用惩戒机制,除了银行信用惩戒外,将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对失信企业参加政府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均要予以限制,让失信者的失信成本越来越高,活动空间越来越小,以至于寸步难行。

胡云腾

曾担任聂树斌再审案担任审判长

1955年出生胡云腾是安徽省六安市人,他拥有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的硕士学位与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学位;在成为一名“学者型官员”之前,他曾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发表过超过100篇学术论文和近40部作品,其中《死刑通论》和《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在国内的死刑研究着作中相当有分量。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胡云腾的职业生涯也一直都围绕着法律,最初在安徽大学法学院教书,博士毕业后去社科院做研究,八年后又到了最高法的研究室。

“他是体制内开明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说,“这也意味着他一直很稳妥,可靠”。

上世纪90年代初,胡云腾曾在博士论文中提出过一个废除死刑的“百年设想”。十多年后他在一本法律刊物上承认,自己当初的考虑并不完善,废除死刑之路必须慢慢走。

“在一个封闭的、不透明的司法制度中,任何美好的制度设计都难以产生预期的好效果”,他当时说过。

同样是在这场采访中,他冷静地拒绝了采访者奉上的高帽子:“知名的法学家和出色的律师这两顶帽子均不适合我戴,因为本人还有自知之明。但作为一个法学科研人员,我认为应当创造条件联系实际。”

他进一步解释道,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法学家应当到司法实务部门去工作一段时期”,“我认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在现阶段应当多关注中国的司法实践,尤其在我国的司法体制正在进行改革,正在建立现代司法制度时期,法学家应当积极参与其中。”

几年前,在一场关于“司法改革”的报告中,已经是最高法研究室主任的胡云腾提醒台下的大学生,“我们的司法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司法改革不是追求一些空洞的原则,而是要解决司法实际的问题”。

《法制晚报》2007年有一篇报道描述了藏身在专业法律术语后的法官胡云腾:“不爱服输”“特有韧劲儿”,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受的苦太多”了,所以“只知道埋头苦干”。

江必新

用司法来平衡经济发展与绿色发展

1956年9月生的江必新是湖北枝江人,1985年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直至今,也就说其在最高法工作经验超过31年。其还在2004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江必新是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公认的翘楚,被称为“学者型官员”,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他重在法律实务,惟法务实,恪尽职守,活跃在法律一线。此外,他还着有《行政诉讼问题研究》、《国家赔偿法原理》等专着,曾获第二届“金平法学成就奖”;并且,江必新在反腐倡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瞩目工作,牵头作为第三巡回法庭庭长具有相当高的威信。

去年,江必新参加以“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主题的论坛时表示,坚持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只要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和底线,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惩处。同时,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也要给经济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

另外,既坚持优先保护的原则,同时也兼顾我们的发展阶段。只要法律允许,我们生态环境的承受力允许,就要考虑到经济发展的需要。

今年5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研究中心暨学术委员会2017年例会在第三巡回法庭召开。江必新要求,要抓住有利时机,推动环境资源司法研究有所作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的理论引领和决策参谋功能,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司法理论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实体和程序法律制度,研究制定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司法解释。深入研究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探讨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和纳入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的可行性。

李少平

参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研究、修订工作

1956年10月生的李少平是山西武乡人。1975年参加工作,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留院任教,后考入本院法律系攻读硕士研究生。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李少平与江必新还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同学。

看法新闻记者还注意到,相比江必新,李少平在地方任职时间较长,1987年起,先后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副处级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其间曾挂职任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委副书记)、正处级审判员、刑一庭庭长、副院长、2003年当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离开四川赶赴天津,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1月起,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3年李少平结束天津高院院长职务,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目前职位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

李少平多次出席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论坛,在讲话中提出建设服务于法治中国的新型司法智库。致力于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和应用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并在鼓励培养高层次应用法学人才,鼓励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方面做出卓越贡献。

看法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李少平还曾任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等高等院校兼职教授。先后在国家重点法学研究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出版多部法学专着,学术成果多次获奖。先后参加《法官法》、《破产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研究、修订工作,并应邀出席了“第二届家庭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世界法律大会”。

发布于 2025-06-2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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