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销后,如何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转变为直接持有?解决方案解析

合伙企业注销后,如何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转变为直接持有?解决方案解析"/

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变成直接持有,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确认合伙企业注销手续已完成":首先,确保合伙企业的注销手续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并且已经取得工商登记机关的注销证明。
2. "股票过户": - 如果合伙企业是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需要将合伙企业的股票过户到合伙人个人名下。 - 联系证券公司或通过线上交易平台提交股票过户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 "变更登记": - 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包括提交合伙企业注销证明、合伙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 等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股票过户登记。
4. "税务处理": - 根据中国税法,股票过户可能涉及资本利得税。合伙人需要根据过户时股票的市值和成本价计算资本利得,并依法纳税。 - 如有需要,可以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5. "信息披露": - 如果合伙人持股比例达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需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6. "后续管理": - 合伙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需要关注股票市场动态,做好股票的日常管理。
在整个过程中,以下是一些建议:
- "保留相关凭证":保留所有与股票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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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12366纳税服务平台提问:“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解散,LP原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解散后由间接持有转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应按“经营所得”还是“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1: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由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变为直接持有股权,合伙人需不需要交税?

问题2:合伙人是企业的怎么交税?

问题3: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怎么交税?



案例:某上市公司2020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A合伙企业解散并股权划转暨控股股东部分持股方式变更的公告》,A合伙企业持有上市公司8000万股股票,占总股本2.5%。因A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A合伙企业将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直接划转至各合伙人的股票账户。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甲公司作为A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A合伙企业15%的财产份额,相应通过A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12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375%。

2020年10 月13 日,A合伙企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向控股股东甲公司划转了上市公司1200万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对该部分股票由间接持股方式变更为直接持股方式。

提问: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向控股股东划转股票,股东要不要交税?

这个案例中的股东甲是公司,要不要交税?交哪些税?

如果案例中的股东甲是个人,要不要交税,交哪些税?



是不是有人会说不交税,人还是原来的人,间接持股和直接持股只是方式改变了,我之前持有的股票还是我的,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划转股票,交什么税呢?

可能还有人说,要交个税20%。很多人都知道一个概念,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红是不并入合伙企业收入,单独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股票划转实际上就是投资回报收益,当时投了多少钱,多出部分利润按照20%交个税就行了嘛?

真的是这样吗?



先看两个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还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先说第一个结果,看了两个法规,再结合第一张图12366的回复,合伙企业解散时将股票分配至合伙人,合伙人是肯定需要交税的。


一、核心逻辑


1、法律主体分离原则

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与合伙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合伙企业解散时,将股票分配给合伙人属于“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而非简单的财产返还。这一行为需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2、视同销售处理

税务实践中,合伙企业解散时向合伙人分配股票,通常被视为“以股票形式分配利润”,需按视同销售处理。这意味着:

增值税:大概率需按股票过户前一日收盘价计算缴纳(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

印花税:大概率按股票过户金额的0.1%缴纳(双方缴纳)。

所得税:合伙企业层面不缴所得税,但需将股票转让所得并入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由合伙人按“先分后税”原则缴税。


要点:不要认为你是投资人,合伙企业的钱天经地义就应该是你的,分配之前,钱是属于公司的;虽然是非交易方式划转股票,但实质上还是一种交易,交易所得就会有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



二、所得税具体怎么交税


个人合伙人

税目: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5%-35%),而非“财产转让所得”(税率20%)。
依据厦门市税务局答复明确,合伙企业解散需办理自然人合伙人经营所得清算申报。

计税基础:以股票过户前一日收盘价确定所得。

后续再次转让:个人合伙人再次转让该股票时,因属于二级市场取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非限售股)。


企业合伙人

税目: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计税基础:按合伙企业做出股票分配决定前一日收盘价确定所得。


三、清算注销注意事项


税务清算申报

合伙企业解散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申报,提交资料: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资料(如股票持有证明);

财务报表及账务信息;

接受投资方企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很多地方查合伙企业个税的时候或者注销的时候都会要求提供被投资公司报表)


计税价格确定

增值税/印花税:以股票过户前一日收盘价为准。

所得税:个人合伙人按过户前收盘价,企业合伙人按分配决定前收盘价。


风险提示:若未按规定申报,可能面临补税、滞纳金及罚款。(这也是很多企业在做股权转让、财产转让、股票转让后被稽查的原因)


总结:合伙企业解散时分配股票,合伙人需依法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及所得税。个人合伙人按“经营所得”申报,企业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申报,计税价格以股票收盘价为准。


你还知道合伙企业哪些方面容易出问题吗?


图片来源:网络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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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20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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