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基金正式开放日常申购业务,投资新机遇来临!
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X月X日起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XXX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成立日期:2023年X月X日
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
二、申购业务开放时间
自2023年X月X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三、申购业务办理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1. 线上交易: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上交易系统或手机APP进行申购。
2. 线下交易:前往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网点或委托的银行网点办理申购。
四、申购业务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
1. 前端申购费用:0%
2. 后端申购费用:0%
五、申购资金到账时间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后,资金将在T+2个工作日内到账(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六、其他事项
1.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制定的申购
相关内容: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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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2、投资人当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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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基金销售机构
4.1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2、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