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代“禁”,春节烟花爆竹政策调整,多地放宽燃放限制迎喜庆氛围
近日,随着春节临近,多地政府陆续发布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信息。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在“禁”与“限”之间有所调整,旨在在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同时,兼顾传统习俗的延续。
以下是一些地方的具体政策:
1. "北京市":规定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需遵守限放区域和时间,并要求市民通过官方平台实名预约购买。
2. "上海市":明确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并提倡使用电子烟花爆竹等环保产品。
3. "广州市":规定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并强调要加强安全监管。
4. "成都市":明确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并鼓励市民通过官方平台预约购买。
这些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通过“限”放而非“禁”放,既满足了市民的燃放需求,又确保了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
总体来看,今年的政策在“禁”与“限”之间找到了平衡点,既体现了政府对传统习俗的尊重,又保障了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在春节期间,市民在享受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喜庆氛围的同时,也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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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可否燃放烟花爆竹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
近日,广东、云南、河南、辽宁的一些城市已明确:2025年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烟花爆竹燃放 多地官宣
广东东莞
1月1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燃放时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6时至23时。
燃放种类: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广东佛山顺德
2024年12月23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燃放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农历春节期间,即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的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的10时至22时。
云南昆明
1月17日,根据《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昆明市5个主城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2025年春节经营和燃放的时间是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2025年1月19日至2月12日,共计25天)。
江苏南京
1月18日,“南京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南京市2025年春节禁限放烟花爆竹政策。在全市非禁放区,继续设置20个引导性集中燃放点。
燃放时间: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河南郑州
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郑州市发布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提示。
燃放时间:
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辽宁丹东
1月16日,丹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
燃放时间: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8时至22时可以燃放,其中1月28日(农历除夕)、1月29日(正月初一)、2月12日(正月十五)全天不限时。
辽宁沈阳
2025年,沈阳市继续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
《规定》明确下列区域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大东区四环路以内行政区域。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迎来高峰期,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烟花虽美,小心有“炸”。我们如何正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若因燃放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火灾,有什么后果?
警惕! “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
“冷烟花”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主要包括仙女棒、手持电光花、生日烟火、舞台喷泉冷烟花、庆典彩烟等。在它燃放时,火花喷射口温度可高达700-800℃,能灼伤人体、引燃物品,进而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亦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