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现货交易平台’诈骗案宣判,涉案资金高达2.4亿!”

“湖北首例‘现货交易平台’诈骗案宣判,涉案资金高达2.4亿!”"/

湖北首例“现货交易平台”诈骗案宣判,涉案资金高达2.4亿,这起案件充分暴露了当前金融领域特别是现货交易平台的风险和漏洞。以下是对这起案件的一些分析和评论:
1. 现货交易平台风险不容忽视。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类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设立虚假交易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最终实施诈骗。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投资者在选择交易平台时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 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这起案件的发生,反映出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力度和手段上还存在不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现货交易平台的监管,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平台进行严厉打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投资者在参与金融市场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风险意识。在选择交易平台时,要关注平台的合法性、信誉度、资金安全等方面,避免因盲目跟风而陷入诈骗陷阱。
4.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媒体应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金融诈骗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让更多人了解诈骗手段,提高警惕。
5.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现货交易平台诈骗等违法行为,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总之,这起案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相关内容:

湖北省首例提起公诉的利用“现货交易平台”实施诈骗案3月28日判决:被告人谢某大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邓某、夏某军等11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五年到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到8万元。

该案由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经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认定,这是湖北提起公诉的首例“现货交易平台”诈骗案。

据孝感市人民检察院介绍,被告人谢某大、邓某等人,通过诱使他人投资交易现货天然气实施诈骗,共诈骗1500余人,涉案资金2.4亿元。

2015年9月,犯罪嫌疑人谢某大(广东省雷州市人),和邓某等在广州注册成立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5月,该公司与青岛某商品交易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负责招揽客户在该交易中心平台投资现货天然气,约定客户亏损归邓某大所在公司所有,客户盈利则从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谢某大等在该公司成立业务部、讲师部、主播部、商务部、客服部、法务部等部门,业务员搜集一批有经济能力的股民并添加其为微信好友,以推荐明星号、荐股等方式获得客户信任,引导他们进入直播间,诱骗客户进行现货天然气交易。由业务员、主播吹捧造势,引导客户开户、打入现金。

之后,公司利用模拟盘冒充真实盘在直播间带单指导,发送虚假盈利截图,引诱客户加大现金投入,一方面让客户频繁交易以获取高额手续费,另一方面在客户盈利时诱导止盈,当客户亏损时说服客户坚挺,导致投资者巨额亏损。经过一轮交易操作,大部分客户因亏损退出交易。当亏损客户投诉、报案时,公司以撤诉、撤案为前提,对亏损客户进行部分赔偿,掩盖犯罪行为。

2016年底,两名云梦籍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2017年3月17日,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12名被告因涉及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由云梦县人民检察院上报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并由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提起公诉。同案还有33人由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向云梦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于 2025-06-21 21:12
收藏
1
上一篇:农行咸宁市温泉支行创新举措,小微企业轻松开户服务全新上线! 下一篇:开户免费大揭秘,免费开户与免费办公司攻略全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