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锁定退市,揭秘其退市背后的五大关键原因
东旭光电锁定退市的原因通常与以下几种情况有关:
1. 连续亏损:如果东旭光电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会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 财务造假:如果东旭光电在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监管部门认定财务造假,也可能会被实施退市。
3. 违规操作:如果东旭光电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等,监管部门可能会对其采取退市措施。
4. 重大资产重组失败:如果东旭光电的重大资产重组失败,导致公司无法满足上市条件,也可能会被实施退市。
5. 退市整理期结束:如果东旭光电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或者股票交易量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规定标准,公司可能会被终止上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可能的原因,具体退市原因需要根据东旭光电被监管部门发布的公告和相关文件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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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即ST旭电(000413.SZ)、ST东旭B(200413.SZ)退市,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未完成监管整改而被决定终止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2024年7月5日,公司公告收到河北证监局的责令整改措施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 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95.95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 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 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称责令改正措施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95.95亿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4%。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A 股和 B 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8月1日晚,ST旭电(000413.SZ)、ST东旭B(200413.SZ)公告,截至8月1日,公司A、B股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一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
8月2日收盘,ST旭电、ST东旭B双双跌停,分别报0.55元/股、0.24港元/股。
截止2024年8月2日,ST旭电(000413.SZ)、ST东旭B(200413.SZ)已经连续12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8月2日收盘于0.55元,
从2024年8月5日开始计算,剩余8个交易日,即使连续涨8板涨停,面值也只能在0.9元附近,无法到达1元以上,东旭光电已经锁定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