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回报A份额正式开放赎回业务,敬请关注公告详情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回报A份额正式开放赎回业务,敬请关注公告详情"/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根据《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基金回报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赎回日期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基金回报A份额自2023年4月1日起开放赎回业务。
二、赎回申请时间 投资者可在开放赎回日期的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提交赎回申请。
三、赎回手续费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赎回费用按赎回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1. 赎回金额小于100万元(含)的,收取0.5%的手续费; 2. 赎回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收取0.1%的手续费。
四、赎回资金到账时间 赎回资金将在赎回申请提交后的T+2个工作日内到账(T为申请赎回的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其他事项 1. 投资者需在赎回前确认基金账户内余额充足,以免影响赎回操作; 2. 基金管理人保留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手续费的权利; 3.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赎回规则,请查阅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周知,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xxx-xxxx咨询。

相关内容:

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份额开

放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1621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金

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持久

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2015年3月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回报回报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210615007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是否

注:

1.《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

年3月9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金鹰

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份额、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份额两级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015年3月6日为回报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回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

出选择赎回回报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回报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回报份额的,其

持有的回报份额将于2015年3月9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

构提出赎回的申请。回报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回报的本次开放日为

2015年3月6日,即该日办理回报份额的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无法按

时开放回报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

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回报不设账户最低基金份

额余额限制。

3.2赎回费率

回报的赎回费率为0。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层

电话:(020)83282950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4.1.2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

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浙江民泰银行、浦发银行。

(2)证券公司和第三方销售渠道:民族证券、方正证券、东海证券、信达证券、国都

证券、东莞证券、天风证券、华泰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江海证券、海通证券、

中信证券、广州证券、五矿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金公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

券、华安证券、中航证券、天相投资、银河证券、国海证券、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浙江)、

招商证券、日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长城证券、财通证券、光大证券、东莞农商行、国联

证券、齐鲁证券、国信证券、世纪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财富证券、万联证券、广发

证券、深圳众禄、杭州数米、上海好买、湘财证券、上海天天、申银万国证券、上海长量、

北京展恒、诺亚正行、新时代、和讯信息、金元证券、恒天明泽、浙江同花顺、天源证券、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证券

(3)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

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

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

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回报本次开放日即2015年3月6日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4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更新的《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

站www.ge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回报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

对回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回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回报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回报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

工作日,但基金合同生效后满36个月的开放日不进行折算,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日,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将回报A、回报的基金份额折算为份额净值等于1元的金

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若干。(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每一个开

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回报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回报本次开放日的赎回

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销售机构对回报赎回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回报赎回申请。回

报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免长途话费)了解本基

金的相关事宜。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如在分

级运作期间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回报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

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相对于“回报A”,“回报B”收益可能

有一定的波动幅度。但是,由于本基金以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市躇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发布于 2025-06-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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