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优化工伤保险政策,建筑业项目费率下调至1‰,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青岛下调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至1‰,这一举措旨在减轻建筑业企业的负担,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以下是这一政策的一些关键信息:
1. "费率调整":青岛将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从原来的标准下调至1‰。
2. "目的":此举旨在减轻建筑业企业的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 "影响":费率的下调将有助于建筑业企业降低参保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4. "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
5. "实施时间":具体实施时间以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6. "政策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政策。
7. "相关措施":同时,青岛市政府将加强对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建筑业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也保障了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推动青岛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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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建筑施工企业负担,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青岛市再次下调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后,缴费费率由现行1‰调整为按0.5‰-0.8‰四档征缴。其中,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1亿元以下(含本数)的,按0.8‰计算;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1亿元以上至3亿元(含本数)的,按0.7‰计算;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3亿元以上至5亿元(含本数)的,按0.6‰计算;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超过5亿元的,按0.5‰计算。
此次费率调整后,建筑业按项目参保费率与青岛市2018年推行的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一致。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通讯员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