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证券公司治理现四大漏洞,高层接连收四张警示函引发行业关注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公司治理存在四大问题,而爱建证券及其公司高层收到4张警示函,这通常意味着监管部门对这些公司在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以下是对这种情况可能涉及的问题的分析:
1. "信息披露不充分或不准确":这可能涉及到公司未及时、完整地披露重大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 "内部控制不健全":这可能指公司在风险管理、资产控制、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公司无法有效控制风险。
3. "关联交易不规范":关联交易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 "高管行为不当":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使用公司资金、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等。
收到警示函通常意味着监管部门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警告,并要求公司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以下是爱建证券可能需要采取的一些措施:
- "加强信息披露":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 "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避免利益输送。
- "规范高管行为":加强对高管行为的监督,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总之,监管部门对爱建证券及其公司高层的警示,是为了督促公司加强治理,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对于投资者而言,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他们评估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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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证监局发布对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治理存在四方面问题。
与此同时,爱建证券的董事长黎作强,爱建证券的董事、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总经理祝健,爱建证券的董事会秘书冯贇三人也分别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发现,首先,爱建证券董事会、监事会未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运作,不符合《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其次,爱建证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不符合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条件,不符合《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再次,爱建证券未按照穿透原则将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以下简称《股权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最后,自2021年9月1日至今,爱建证券董事长代行合规总监职务时间已超过六个月,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上海证监局表示,根据《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爱建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爱建证券的三名高管也分别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黎作强作为爱建证券的董事长,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祝健作为爱建证券的董事、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冯贇作为爱建证券的董事会秘书,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爱建证券官网显示,公司于2002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公司注册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4亿元人民币。
2021年年报显示,爱建证券的主要股东为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137%和40.454%;上海方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则为8.409%。
截至2021年末,爱建证券共设有43家分支机构,其中11家分公司,32家营业部。业绩方面,爱建证券在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44亿元,实现净利润6063.78万元。
在具体业务方面,2021年IPO市场火热,但爱建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5317.65万元,同比下降30.12%。
此外,受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继续被暂停影响,2021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工作集中在存量产品的运作整改以及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整改恢复两个方面,共实现收入-0.18万元,无管理费收入,代理业务资产金额6.55亿元(均为已终止待完成清算的产品,不计提管理费)。
爱建证券在其官方网站介绍公司愿景是成为治理规范、特色突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但近年来,爱建证券却屡收监管罚单。
2021年3月份,青岛证监局发布公告指出,爱建证券青岛分公司存在包括不签合同、承诺利益、不谨慎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在内的多项违规,决定对爱建证券青岛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11月,上海证监局责令爱建证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将暂停爱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因爱建证券在业务开展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而且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投资决策和管理缺乏审慎性,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和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等情况。此外,经营管理混乱,内部职能分工执行不到位、人员管理失当。
2020年5月19日,爱建证券一天之内连收三张罚单。其中,爱建证券江苏分公司和无锡清扬路营业部因在销售“爱建证券爱迪新能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爱建证券靖江渔婆南路证券营业部因员工在未与客户签署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和风险揭示书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等两项问题被责令改正。
2020年8月,厦门证监局发布处罚决定,爱建证券厦门湖滨一里证券营业部因在2016年向某投资者销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过程中,因未有效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以及内部控制责任不清、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被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