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子公司投顾违规遭责令整改,行业合规再敲警钟

东方财富子公司投顾违规遭责令整改,行业合规再敲警钟"/

东方财富子公司投顾违规被责令整改,这通常意味着该子公司在投资顾问业务中存在不符合相关法规或行业标准的行为。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几点分析:
1. "监管环境":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严格的监管,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和处罚。
2. "违规行为":具体违规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误导投资者、违规交易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3. "责令整改":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意味着该子公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纠正违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合规审查等。
4. "影响":此类事件可能会对东方财富子公司的声誉和业务造成一定影响。投资者可能会对该公司的投顾业务产生疑虑,从而影响其业务发展。
5. "行业规范":此事件再次提醒证券行业,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各证券公司应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总之,东方财富子公司投顾违规被责令整改,是监管部门对市场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规范的表现。对于投资者而言,关注此类事件有助于了解市场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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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息浓厚,券商股连续两日大涨。涨幅领先的东方财富(300059.SZ)连续两日日内冲击涨停,不仅昨日上涨10.03%,今日日内最高价也实现了9.9%的涨幅。

但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研究所”)昨日晚间,因四项投顾违规的问题,收到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的通知函。

2月20日晚间,上海证监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对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称,东方财富研究所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四方面违规行为:

一是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适当性评估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二是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未与个别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三是对客户进行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

四是内部控制不健全。

上海证监局表示,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东方财富研究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东方财富研究所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东方财富研究所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上海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视情况进行检查。

东方财富研究所与一般意义上的券商研究所不同,该公司主营投顾服务业务。

尽管上海证监局于昨日晚间发布监管决定,但具体做出决定是在1月23日。

由于受疫情影响,券商各项业务向线上迁移,一方面对券商的技术支撑提出挑战,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信息传播方式的复杂化,也对券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合规性提出挑战。

2月5日,浙江证监局对同花顺(300033.SZ)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同样出具监管函,因有员工存在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但私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行为,被责令作出处分该员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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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24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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