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总经理单丹因构成短线交易违规被罚款10万元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田野股份总经理单丹因构成短线交易被罚款10万元。以下是可能的情况分析:
1. "短线交易定义":短线交易通常指的是投资者在短期内买入并卖出股票,以获取差价利润。在中国,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短线交易本身并不违法,但投资者在短期内买入并卖出同一只股票,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和佣金,以及可能涉及到的交易税费。
2. "违规行为":如果单丹在持有田野股份期间,未按规定时间限制卖出该股票,或者未按规定披露交易信息,那么这可能构成短线交易违规。
3. "处罚原因":单丹可能因为以下原因被罚款:
- 未在规定时间内卖出股票,违反了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 未按规定披露交易信息,可能涉及信息披露违规。
- 其他与短线交易相关的违规行为。
4. "罚款金额":10万元的罚款可能根据单丹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市场影响等因素确定。
5. "影响":此事件可能对田野股份的股价、公司声誉以及单丹个人的职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仅基于您提供的信息,具体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如需了解更多细节,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田野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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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田野股份发布公告称,单丹因涉嫌短线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田野股份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仅为对单丹的调查,目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也不会影响其个人正常履职。
单丹201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某奇系单丹女儿。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单丹证券账户买入田野股份股票13.3万股,买入金额319390元;单丹女儿李某奇证券账户卖出田野股份股票10万股,卖出金额642623.86元。上述买入和卖出田野股份股票时间间隔不足6个月。调查过程中,单丹积极配合,要求李某奇及时向田野股份上缴有关收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广西证监局拟决定,对单丹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田野股份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将以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单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田野股份称,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编辑 李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