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旗下多基金在大同证券实现定投与转换业务新开通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大同证券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
尊敬的投资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基金服务,经与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具体日期]起,旗下部分基金在大同证券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业务基金列表
以下为在大同证券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基金列表: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开通日期 |
| -------- | -------- | -------- |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开通日期] |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开通日期] |
| ... | ... | ... |
二、业务开通说明
1. 定投业务:投资者可在大同证券开设的基金账户中,选择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并设置定投金额、频率等参数,实现定期自动扣款购买基金份额。
2. 转换业务:投资者可在大同证券开设的基金账户中,将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实现基金资产的灵活调整。
三、注意事项
1. 投资者需在大同证券开设基金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
相关内容: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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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销售机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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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的申请方式、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申购费率、交易确认、变更与解约等均应遵循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规定。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时间、方式请以大同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