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店惊现16小时工作制,月休仅2天,负责人称“你情我愿,不勉强”引热议

深圳一店惊现16小时工作制,月休仅2天,负责人称“你情我愿,不勉强”引热议"/

这种工作安排在劳动法规中是存在问题的。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此外,安排员工每月仅休息2天也违反了相关法规。
深圳作为一线城市,劳动监管相对严格,对于此类违规的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应当介入调查。门店负责人的说法“你情我愿的事不勉强”虽然表面上看似公平,但实际上却忽视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认自己的权益; 2. 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合法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天数; 3. 如沟通无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援助。
请务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过度劳累而损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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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一名网友反映,自己到一家甜品店应聘服务员,发现合同上竟要求员工一天工作16小时,月休仅2天。

6月24日,该店负责人承认,合同里的确有这些规定,“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当地劳动部门则表示,遇到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可以投诉。

赵女士(化名)告诉记者,近日到深圳龙华区东龙新村一家甜品店应聘员工,发现提供的合同里规定,“自行走人3天内没有试工工资……所有岗位每个月休息2天。如不安排休息算加班。班次:中午11:00-凌晨3:00(包吃住),班次:中午13:00-凌晨3:00(不包吃包住)”。工作期间严禁玩手机、睡觉,每次睡觉扣50元钱。

“一天工作下来就八个小时休息时间,还带洗澡、收拾、睡觉。第二天肯定打瞌睡,但睡觉就扣钱。”6月23日,赵女士将自己的求职经历发到网上,提醒大家“工作避雷”,引来不少网友关注。

记者看到,合同的抬头是广东省爽爽甜品餐饮产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并盖有公章,规定员工入职后每个月6500元,优秀员工7000元,店长7500元。有人计算出普通员工的时薪仅为13元左右。

而根据2025年2月24日公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3.7元/小时。

赵女士表示,最后自己没有入职这家甜品店。“开出的工资在餐饮行业算是高的,但工作时长也很高,折算下来就很低了,这么规定谁干啊?”

6月24日,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联系了这家甜品店的相关负责人,对方承认,招聘合同确实有“一天工作16小时,月休2天”的规定。

记者表示,时薪算下来有点低,不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工作时长和休息时间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这你自己考虑吧。你情我愿的事,又不是勉强你来我这里上班。你可以去找那种按劳动法一天上8小时月休8天的(工作)。”

6月24日,记者联系了广东省爽爽甜品餐饮产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同日,记者联系了甜品店所在的龙华区民治街道劳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可以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和老板的电话过来投诉,“公司愿意就协商,不愿意你可以申请仲裁、起诉”。

转自:上游新闻

来源: 潇湘晨报

发布于 2025-06-2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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