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遭证监会行政监管,债券承销业务暂停受影响
中原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中原证券因在债券承销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暂停期限为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
此次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对中原证券在债券承销业务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 暂停中原证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
3. 要求中原证券在暂停期间,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合规经营。
中原证券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全面自查自纠,加强合规管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合规经营。同时,公司也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对中原证券的债券承销业务造成一定影响,但公司将继续努力,积极拓展其他业务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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